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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02月08日 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梁倩 北京报道

  近日,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

  《意见》指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时期,我国钢铁工业仍存在产能过剩压力大、产业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产业集中度偏低等问题。

  《意见》指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院长张龙强表示,《意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钢铁工业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可以看出,钢铁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路径是清晰的。

  张龙强说,《意见》明确,坚持总量控制。优化产能调控政策,深化要素配置改革,严格实施产能置换,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扶优汰劣,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再次强调资源保障是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目前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依然较高,议价能力弱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铁矿石资源保障仍然是影响我国钢铁行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首要问题。”张龙强说,为此,《意见》提出,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国际铁矿石资源开发合作,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等等。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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