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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油使用权破冰 地炼越过“生命线”

2015年05月30日 03:16   来源:华夏时报   

  国家发改委春节前给地炼企业发的“红包”开始落地。

  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明石化)进口原油使用评估情况的公示》,初步确认东明石化可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年,成为首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民营地炼企业。

  “国家要淘汰落后产能、体制要放开,让民企享有更多权利,必然要放松原油进口管制。今年会先从使用权放开开始,先选定10家企业,预计总量在3000多万吨。”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际交流与外企委员会秘书长庞广廉透露,“接下来原油进口权也会放开,地炼和海外有资源的民企有望有限获得原油进口入场券。”

  审核程序曝光

  在东明石化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湘平看来,原油供应问题一直是影响地方炼油企业的“生命线”。

  “国家放开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将为包括东明石化在内的民营炼油企业提供新的、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在通过评估审核后,李湘平舒了一口气。

  据本报记者了解,作为第一家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发改委的地炼企业,东明石化比较顺利地通过了审核。5月初,东明石化将申报材料上报发改委,5月14日至15日,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第一次专家工作会议召开,东明石化提交的材料通过核查评估专家组的初步审查。紧接着,23日至24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组一行15人来到东明石化,启动了对该公司的现场核查,并给出了核查评估意见。

  “东明石化成为第一家获得原油进口红利的地炼企业并不意外。”锐财经行业分析师刘江远对本报记者表示,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东明石化是国内一次加工能力最大的地方炼厂,也是国内首家具备千万吨级加工能力的地炼。

  不过在隆众石化网分析师张萌看来,东明石化为了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可谓付出巨大。

  一个佐证是,东明石化申报并审验过的材料显示:拟保留250万吨/年、500万吨/年炼油装置各1套,按规定淘汰自有落后炼油装置350万吨/年(200万吨、100万吨、50万吨各1套),淘汰兼并重组的落后炼油装置250万吨/年,承诺在山东菏泽建设5000万Nm3LNG储存设施,承诺2015年底前完成国V标准汽柴油质量升级。

  “今后只要企业的规模和报送的申请材料合格,并承诺淘汰落后产能或建设天然气储气库,专家组就会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核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核查评估用油企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孙伟善表示,专家组将坚持成熟一家核查一家,以推动合格企业用油核查工作的开展。

  庞广廉透露,进口原油使用权今年会先放开10余家,估计能放开3000多万吨。届时,企业进口的原油不再进入中石油、中石化的排产指标,拿到使用权后可委托中化或中石化进口,“这样权利就比较大了。”

  民营地炼的里程碑

  在中宇资讯分析师高青翠看来,东明石化成为此次评估工作的首站,标志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审核问题,正式由书面化向行动化过渡。

  在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高居60%的情况下,原油进口权的开放成为多数地炼企业最迫切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原油供应体制的原因,国内原油进口权牢牢控制在国企手中,众多地方炼油厂时常面临“断炊”的境地。

  据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孟凯介绍,2015年至今,山东地炼一次常减压装置平均开工负荷为42.27%,虽然较之前出现较大提升,但整体开工负荷依然处于偏低状态。

  “目前,地炼企业国内原油资源计划仅有122.2万吨,但相对于山东地炼12735万吨/年的一次加工产能而言,可谓是杯水车薪。”刘孟凯说,地炼企业常常“望油兴叹”,只好依靠进口劣质燃料油进行生产,生产产品质量与加工利润均不乐观。

  “过去,部分民营地炼也只能拿到一些内贸原油进行加工,进口原油的闸门始终没有真正打开。”刘江远表示,进口原油的政策红利逐渐释放,正有利于解决这一顽疾。

  “石化地方企业能拿到进口使用权是历史性的转变,有了原油连续供应,原料得到保障,确保炼化装置长期运转。”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企业加工量上去,油品质量按标准执行,未来规模也有望增加。

  刘爱英透露,受发改委委托,石化联合会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是一家家审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材料的,4月底,这些申报材料报到国务院。

  东明石化拿到原油进口使用权,被看做是国家对民企开放上游资源、打破进口原油垄断的承诺开始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对民营地炼而言也无疑是新的里程碑。“之前像昌邑、华星和正和等地炼虽早已开始加工进口原油,但这3家地炼均有中化的央企背景,使用的是中化1000万吨的进口原油配额。”刘江远说,而本次东明石化则是民营背景。

  对于地炼企业来说,此次发改委审验通过原油进口使用权仅仅是“一小步”。

  “此次发改委审验通过的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并非原油进口权,地方炼厂在进口环节仍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珠海振戎五家企业代理进口。”刘江远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我国原油进口仍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主的国有油企主导,两桶油进口原油总量占我国原油进口量的接近90%,23家非国营贸易企业目前拥有2910万吨/年的原油进口配额。

  事实上,油气行业的上游领域是垄断程度最高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原油进口权的垄断,使得市场化竞争十分不充分,民营企业很难涉足,成品油价格难以真正实现与国际同步。

  “上游的高度垄断制约了油气改革的实际效果,因此后续原油进口权上的垄断还需进一步破除,从而形成以国有油企为主、其他民企配合进行原油进口活动的局面。”在刘江远看来,多主体的参与将有利于我国实现油气领域的市场化,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原油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责任编辑:杨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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