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

宾阳炮龙节

  炮龙节是融合了汉、壮民族文化特色的一项综合性民间节庆系列活动,流传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宾阳县。

  宾阳炮龙节发端于宋元时代,清末民初趋于成熟,至今已有上千年的悠久历史。相传宋仁宗皇祐年间,狄青率大军赴广西征剿侬智高,在宾阳昆仑关屡攻不克。当时正值元宵节,狄青令兵士以稻草扎成龙形,放火烧竹,在竹子燃烧爆裂后发出的炮仗般响声中舞龙大闹元宵,以此麻痹敌方。侬智高果然放松了戒备,最终为狄青所克。当地人据此认定舞炮龙能带来吉祥好运,每年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都要舞龙,后来相沿成习,舞龙活动固定在正月十一进行,逐渐形成独特的炮龙节。

  宾阳炮龙节活动由“游彩架”、“灯会”、“舞炮龙”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各有特色。“游彩架”也叫“彩架游行”,游行队列由彩色台架、舞龙队、舞狮队等组成,长达半里甚至一里以上,中间彩架台上有数名孩童,分别坐立于特制的手指或伞、扇、剑、弓、刀之类的小道具上,装扮成特定情景下的形象造型,神气毕见,妙趣天成。“灯会”俗称“灯酒会”,包括乡饮、取灯等活动内容。乡饮以村屯和街巷为单位,由上一年生男丁的家长担任“头人”筹集“丁款”,每户派一男性到祠堂或村社商讨当年的农业生产问题,聆听村规民约,然后会餐。取灯有“求嗣取丁”之意,灯会当日,“头人”引领生有三男二女的“抱花岳父”和擅长山歌的“抱花岳母”同众人一道从村社庙宇或祠堂出发,为取灯人家送去“莲花灯”。舞炮龙是整个炮龙节的高潮,正月十一晚七时整,在庙宇或代表社稷之处为炮龙开光后,以龙珠、龙牌(龙灯)、锣鼓、文武场开路,举行热闹火爆的舞炮龙表演,舞到村头街尾的既定地点后,在会首带领下举行传统的送龙升天仪式。(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