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第一,保护为主”这是我国文物法制定的中国文物保护原则,但是为了实现国家对北京的功能性定位和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对于北京城的保护和发展,这两点已经远远不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王世仁认为,经过长期不断的摸索,北京市已经寻出了一条以“和谐共存”为基本理念的工作方针,因为北京的文物保护工作,既不同于俄罗斯全面复建的主张,也不同于亚洲一些国家恢复至最原始状态的意见。因此,北京的文物保护工作之路,为世界各地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思路,也是对世界做出的一大贡献。
文保专家解读北京文物保护之路
“抢救第一,保护为主”这是我国《文物法》制定的中国文物保护原则,但是,为了实现国家对北京的功能性定位和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对于北京城的保护和发展,这两点已经远远不够。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王世仁认为,经过长期不断地摸索,北京市已经寻出了一条以“和谐共存”为基本理念的工作方针,因为北京的文物保护工作,既不同于俄罗斯全面复建的主张,也不同于亚洲一些国家恢复至最原始状态的意见。因此,北京的文物保护工作之路,为世界各地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思路,也是对世界做出的一大贡献。
文物修缮
彰显最大价值
关于“不改变文物原状”中的“原状”,专家们经过多年论证,最终确定为原状即“最有价值的状态”,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不可臆造,但是文物的状况是应该可以修复的。
谈及文物保护,王世仁首先将两个问题区分开来,即文物和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国家是有法规的,根据其中一条修缮原则‘不改变文物原状’进行。”
王世仁表示,过去关于“不改变文物原状”中的“原状”,学术界的认识也很模糊,专家们的认识并不一致,经过多年的论证,最终确定为原状即“最有价值的状态”,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不可臆造,但是文物的状况是应该可以修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