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8月28日绍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已于9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布,并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全国首部就地域内全范畴名人文化资源进行立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将助力绍兴推进名人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浙江乃至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示范经验。
法规如何保护名人文化资源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对适应范围和定义、职责分工、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保障监督等作出了规定。
什么是名人文化资源?《条例》对此做了概念界定,即与本市历代以及当代名人的工作、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包括故居、旧居、旧址、遗址、代表性建筑、纪念设施或场所等。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条款的设定,主要考量是要体现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保护利用并重。“比如在保护方面,《条例》细化了保护责任人及其责任,规定名人文化资源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并明确了不同权属情况下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责任人及其履行的六项责任。”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名人文化资源,保护是第一要务,《条例》就此做了不少权责明晰的刚性约束。如对于违反规定,污损、侵占、破坏或者扭曲、丑化、亵渎名人文化资源等行为,明确了相应处置措施。
在合理利用方面,《条例》从理论研究、宣传推介、旅游开发、文化创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如提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开发名人文化资源旅游线路、经典景区,培育名人文化资源旅游品牌。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名人文化资源旅游开发,推出具有名人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提升名人文化资源旅游内涵和影响力。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俞继抗表示,充分发掘研究和利用好本地名人文化,有助于提升城市美誉度、促进名人文化的传播。
以立法固化保护利用成功经验
鉴湖越台名士乡。名人文化是绍兴一张极具辨识度的“金名片”。最为突出的是,绍兴近代涌现出了以鲁迅、蔡元培、秋瑾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仁人志士。
“绍兴名人不仅数量多,且分布范围广,时间跨度大。”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夏永江说。
为守护好挖掘好丰厚的名人文化“家底”,绍兴做了不少有益探索。早在2017年,绍兴市制定出台的《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明确提出公民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侮辱、诋毁历史文化名人和英雄人物。2021年,该市专门出台《绍兴市名人故居激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积极探索私人产权文物类名人故居在产权置换等方面的新途径。此外,绍兴在培育名人文化旅游品牌、数字赋能保护利用等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诸如此类推动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经验模式,提炼工作特色亮点,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具有现实必要性。
“为了更好保护利用和发展丰富的名人文化资源,需要在资源挖掘、规范管理、促进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以相对稳定、制度化的方式加以规范。”俞继抗说,为绍兴名人文化资源设定一部法规,对于挖掘和传承绍兴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名人文化资源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助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构建多元保护格局
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是一项长期工程。据了解,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历时一年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并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对《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内容进行讨论修改。
8月28日,绍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并全票表决通过。这一专门针对“名人文化资源”这一具体对象进行地方立法在全国尚属首创,是一次创制性立法。
“本次立法保障,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名人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好地阐发名人文化的教育功能和社会价值,进而赋能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夏永江说。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工作计划,《条例》施行一年后,绍兴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执行情况;施行两年后,将围绕相关职责部门对相关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施行三年后将开展立法后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也是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立法手段和非立法手段相互配合。非立法手段是在法律框架内,使保护工作得以有效实施,充满活力和可持续的方法,既是立法手段的补充,也是立法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绍兴将借助为名人文化资源立法机会,探索建立更加立体完善的制度体系,如确定属地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责任主体,统筹宣传、档案、文旅、教育等部门和机构职能,设立专家库等形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护航”的多元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