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亲自为民营企业发了这些红包!

2018年11月02日 16:22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   

  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会议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座谈会上,释放出有利于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诸多信号,一大波含金量高、覆盖面广的红包正在路上。

  红包一: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

  讲话原文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而且要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

  进行时——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改革,将原适用17%税率的制造业等行业和11%税率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减税政策效应自6月份申报期开始显现,6月至8月累计减税959亿元。从7月份起,对18个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以及电网企业开展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工作,7月至8月共办理留抵退税786亿元。两项合计减税1745亿元。

  红包二:对小微科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

  讲话原文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

  进行时——

  今年1月至8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3948亿元,同比增长27.7%;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289亿元,同比增长29.1%;支持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99亿元,同比增长8.7%。

  红包三:降低社保费率

  讲话原文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进行时——

  我国社保费率虽然在近年来多次降低,但总体水平仍接近40%,企业普遍反映负担较重。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决定抓紧研究提出继续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办法。

  红包四: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

  讲话原文要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

  进行时——

  当前,民营企业经营最大的担忧来自于银行的“抽贷”“断贷”行为,特别是当企业涉及多家银行授信时,往往一家“抽贷”,其他家迅速跟进,让企业经营雪上加霜。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迫在眉睫。

  红包五:对民营企业进行必要财务救助

  讲话原文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以自筹资金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

  进行时——

  前不久,深圳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安排数百亿元的专项资金,负责统筹协调化解辖内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事宜。北京紧随其后。北京海淀区对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提供支持帮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民营上市公司困难时期给予更多的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此外,成都、广州、佛山、顺德、东莞也都在近期加快行动,推进国资驰援纾困事宜。

  红包六: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讲话原文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进行时——

  当前,一些国企改革项目中民营资本参与的热情不高,民营资本在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股权比例、投资回报率、决策效率等问题成为民营资本入场的“心头病”。因而,如何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到国企改革,成为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红包七: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

  讲话原文去产能、去杠杆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不能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

  进行时——

  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时应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支持措施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发放、债券投资等方面一视同仁。

  红包八:安监、环保不搞“一刀切”

  讲话原文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执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

  进行时——

  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关部门专门出台《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提出,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红包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讲话原文对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要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

  进行时——

  8月20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肯定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更着重强调要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要求各地各部门藉此机会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满腔热忱地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红包十: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

  讲话原文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进行时——

  2018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指出,依法保护产权,应当历史、辩证地看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