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2016年12月08日 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董 楠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正确方向,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国有企业改革科学规律的深刻把握。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就要深入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中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更要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发展的特殊规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正是题中应有之义。要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国有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各领域;形成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界定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方法途径,明确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工作空间和话语权。

  第二,强化党对国有企业实施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这一重要论述,为强化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的地位指明了方向。

  一是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重大决策的领导,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去,掌稳把牢国有企业的政治航向。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按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始终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二是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强化理论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等方面的引导,使其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

  三是要选好用准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在决策上把方向,国有企业重要决策首先通过党组织研究通过,再提交其他治理主体按程序决策。要在执行上管大局,党组织主要抓全局和重要决策落实情况,不干涉其他治理主体正常履职。要在监督上保落实,党组织通过纪律检查、责任追究等方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倒逼决策落实到位。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都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三,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国企不仅不能例外,而且尤为紧迫。

  一是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的观念,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真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落实党建责任、抓好党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拔、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改革。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要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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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