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历任部长:傅作义(后任水利电力部部长)、张文碧(水利电力部革委会主任)、钱正英(先任水利电力部部长,后任水利部部长,再改任水利电力部部长)、杨振怀、钮茂生、汪恕诚、陈雷
部委简史:成立于1949年10月。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撤销电力工业部和水利工业部,设水利电力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分别设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1982年机构改革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设水利电力部;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成立水利部。水利部于1988年7月22日重新组建。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等
(责任编辑:刘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