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历任行长:南汉宸、曹菊如、胡立教(代)、陈希愈、李葆华、吕培俭、陈慕华、李贵鲜、朱鎔基、戴相龙、周小川
部委简史: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等
(责任编辑:刘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