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得很好。会议开始时,江泽民同志和李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阐明了当前国内外形势,明确提出了一九九六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大家要深刻领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现在,我就会议讨论中提出的问题,着重讲讲控制物价、进出口税制改革、整顿财经纪律等问题。
一、关于农业和物价问题。
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仍然是物价过高。今年全年市场物价涨幅预计可以降低到百分之十五,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达到百分之十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超过百分之十七,这仍然是相当高的涨幅,而且涨幅两位数已经连续三年。去年以来物价上涨的特点,是农村高于城市、内地高于沿海,这对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居民影响比较大,要引起高度重视。物价连续三年大幅度上涨,增加了企业成本和经营负担,也不能不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继续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明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共同努力,把明年的物价涨幅控制在百分之十左右。
控制物价涨幅的关键是加强农业。近几年,工业消费品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幅度大的主要是农副产品。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构成中,食品占百分之五十左右,食品价格上涨大体上占物价上涨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农副产品价格对物价总水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今年市场粮价涨势放慢的原因,除了粮食比去年增产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减少了出口,增加了进口,同时加强了粮食调运,否则市场粮价不会是现在这个水平。现在世界粮食库存下降,国际市场粮价还会继续上涨。控制国内市场粮价上涨,主要还得靠发展自己的粮食生产。
中央决定明年提高粮食定购价格,这是发展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缩小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距,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控制市场粮价。粮食定购价提高后,对物价总水平会有一定影响,但由于定购粮总量只相当于全部商品粮的三分之一,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按市场粮价销售,因此,推动物价上涨的影响不会太大。千方百计争取明年粮食获得较好收成,将会缓解人们对粮价看涨的心理。在提高粮食定购价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控制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让农民切实得到粮食提价的好处。要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鼓励农民增加农业投入,不能一看到农民收入增加,就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挖钱。为了增加农业信贷投入,从明年开始对农村信用社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近几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实际增长比较快,大多数城镇居民对粮价上涨是可以承受的,有困难的主要是城镇低收入者、离退休干部职工、大专院校学生以及农村贫困缺粮人口。对于受到定购粮提价影响的这部分人,要考虑通过不同方式给予定向补贴。国有粮食部门、商业部门要积极平抑市场物价,绝不允许趁机乱涨价,推波助澜。要事先做好粮食调运等准备工作,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市场供求波动。
节约用粮是个重要问题。现在粮食收获、运输、加工、储存和转化等环节都存在很多浪费现象。今年饲料用粮涨价幅度最大,这同我国居民对肉、禽、蛋、奶、鱼的消费需求迅速增长有很大关系。增加动物性食品消费是必然的,但是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增长速度不能太快。要充分利用各种饲料资源,重视发展节粮型养殖业。酿酒工业每年用粮约四百亿斤,要减少烈性白酒生产,减少酿酒用粮。大吃大喝是一种很坏的风气,也浪费了大量粮食。对外活动中的奢侈浪费也损害我们的形象,应该避免。要提倡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过快而且差别悬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今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预计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三十左右,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预计增加八千多亿元,加上购买的国库券、股票,等等,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共增加一万多亿元。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现价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分配继续向居民个人倾斜。大量收入是通过非工资渠道流到个人手中的。现在不仅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增加收入,不少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收入也不低,有的甚至动用银行贷款发奖金,一些事业单位奖金发得也很厉害。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的是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但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而且分配又不合理,助长贫富悬殊,这种状况不利于国家建设,也不利于人民群众长远的利益。个人收入增长过快,既扩大了社会总需求,又增加了企业工资成本,从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两个方面刺激物价上涨,成为这两年影响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使国家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断降低,财政赤字逐年增加,债务负担越来越重;企业收入所占比重也较低,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因此,必须调整分配关系,整顿不合理收入,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加强对金融、贸易、房地产以及其他垄断性行业个人收入的监管,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真正形成一种机制,保证居民个人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创造条件。
二、关于涉外税制的三项改革。
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是明年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与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名义关税税率过高,实际关税水平很低,使我们背上了高关税壁垒之名,并没有相应得到实惠。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明显向外资企业倾斜,这种倾斜在不同地区也存在很大差别,使内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削弱了它们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也不利于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协调发展。现行的对外加工贸易管理漏洞很多,不少是以加工贸易名义进口倒卖,逃避国家税收。去年进口税收减免额高达一千三百五十九亿元,申报出口退税额高达七百五十亿元,偷、漏、骗税的数量也不少,给平衡财政收支、抑制通货膨胀造成了不少困难。中央决定明年在进出口税收方面实行三项重要改革,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积极举措。三项改革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同时原则上取消进口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中央决定,用两年时间,分两步将我国进口关税算术平均税率,降到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百分之十五),明年第一步降低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同时,从明年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和原材料,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口的机器设备,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及其他各类开发区、开放区进口自用的物资,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此之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纳入国家或省一级开工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在一定的宽限期内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进口自用物资所征税款,采取中央财政核定额度、五年内逐年递减返还的办法,适当照顾其既得利益。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