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九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体改委《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当前,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我国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经济进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改革的环境比较宽松,有条件适当加大改革的分量,加快改革的步伐。一九九二年是实行“八五”计划的第二年,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各级体改部门要做好改革的协调工作,以搞好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搞好各项配套改革,进一步探索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而努力。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努力,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物价总水平比较稳定,国民经济开始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在比较宽松的经济环境下,一九九一年各项经济体制改革都有新进展,改革的势头很好,改革的步伐有所加快,出台的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成效比较明显。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既有好的一面,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与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还不健全,也互不适应,企业亏损面大,效益低;市场体系不健全,发育不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还不能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行政干预过多;经济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的难度较大,财政平衡的压力和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还没有消除;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的倾向,还未能得到有效扭转。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才能逐步得到解决。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巩固治理整顿的成果,进一步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二是坚持维护和壮大公有制经济,重点搞好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进一步探索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界体途径和方式。三是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长期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确定的目标相衔接,要依照“一切经过试点”的原则,既保持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积极试验。西是针对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加强协调配套,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总量平衡和经济社会环境比较稳定的基础上,抓住有利时机,有重点地加大改革的分量,加快改革的步伐。
(二)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
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搞好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把企业推向市场。以此为中心,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价格改革,加大流通体制改革的力度;综合配套运用经济杠杆,强化间接调控;住房、社会保险和医疗制度改革要迈出较大步伐;搞好重大改革试点,为新体制和新机制的建立进行积极大胆的探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把
全民所有制企业推向市场
(三)认真贯彻《企业法》,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目标是,使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当前,最重要的是打破两个“大锅饭”,逐步建立自负盈亏的机制和能高能低的内部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建立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制度;打破“铁交椅”,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分配和建设投资的约束机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抓紧制定《企业法》实施条例,明确界定、切实保障所有权,落实经营权,把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紧密结合起来。尽快修改《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配套法规。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法》办事,自觉维护和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把宣传、落实《企业法》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清理与《企业法》相违背的文件,有关部门要做好《企业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认真落实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国家着力控制好工资总额增长,不再规定企业职工普调工资,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主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建立工资风险基金,以丰补欠。有条件的企业应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制度,拉开分配档次,向一线职工和技术人员倾斜,真正把劳动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个人的劳动贡献挂起钩来。完善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加强同行业企业之间效益的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工资利税率、资金利税率、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资金周转和技术进步等指标,实行综合指标挂钩。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和清算制度,解决挂涨不挂落、负盈不负亏的问题。
改变企业管理人员按机关干部管理的办法,打破干部、工人的界限,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任管理人员。
推广和完善企业内部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代化企业劳动组合,对富余人员,除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就业门路外,以内部消化为主,可实行内部待业。企业有权在定员内按照需要招工、用工和按照合同规定辞退职工,职工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辞职。
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立内部职能机构,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规定企业设置对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规格待遇等。
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领导体制,理顺企业行政领导、党组织和职代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企业中层行政干部由厂长提名或党委推荐,人事部门考核,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由厂长(经理)决定任免。
(四)逐步放开企业的生产经营,减少直接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允许并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经营形式,拓宽经营渠道,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有的企业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实行专业化生产。
企业要主动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严格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真正实行以销定产。凡属经营性亏损的,国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不再补亏,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转产,以及兼并、破产等措施解决。
扩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决策权。企业根据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要求,用留用资金搞一般性技术改造,可以自主决策,不再层层审批,逐步建立促进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运用的技术进步机制,加快技术改造的步伐,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经审核批准,可享有外贸进出口自主权,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五)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
结合“清产核资”的试点工作,完善企业承包指标体系和“工效挂钩”办法,逐步由利润承包转向资产经营承包,解决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约束机制。企业因国家缩减指令性计划而增加的收入,因国家提价而使库存商品和物资增值的部分,应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企业职工的工资等个人开支,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渠道列支,不得乱挤、乱摊成本;经营性亏损企业不得发奖金,限期内未扭亏的,减发工资。对不按国家规定,该摊的成本不摊,该提的折旧、新产品开发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不提,造成企业虚增利润甚至虚盈实亏的,要扣减企业工资总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厂长(经理)的责任。
选择少数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符合产业政策、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经过批准,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将承包期限同技术改造、还贷计划相衔接,在投资、生产要素流动、进出口等方面赋予其充分自主权。鼓励企业多创、多留、多积累,形成再投入、再产出、再受益的良性循环。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以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种经济责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的成本财务管理。凡是放开经营、放开价格的企业,实行自负盈亏。
(六)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步伐。
结合经济结构的调整,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确属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或依法破产,进一步健全银行呆帐准备金制度,强化风险贷款责任制,以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顺利试行。
采取有效政策和办法,促进生产要素流动,既鼓励实行生产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的单项合理流动,也可通过小企业拍卖、企业承包企业、企业租赁企业和企业兼并等,进行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要创造条件,通过控股或吸收股份的方式实施兼并。
搞好五十五个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参加试点的企业集团要壮大核心企业实力、扩大紧密层、强化资产联结纽带,处理好内、外部关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产业政策和优化结构的要求,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引导,积极发展企业集团,尤其要为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七)继续搞好“税利分流”、股份制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试点。
扩大“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试点范围,完善试点办法。把降低所得税率、折旧基金减免“两金”的措施与扩大“税利分流”的试点结合起来。对老贷款区别对待;根据贷款期限,新贷款利息,在工期以内的打入工程成本,项目投产后打入生产成本,本金税后还贷。国家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除国家确定实行投入产出承包的外,都要逐步实行“税利分流”。
抓紧制定股份制试点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多种形式的股份制试点,进行分类指导。
为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积极推进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发展横向联合、组建企业集团时,可以互相参股;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新建的企业,有条件的应办成法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条件的全民企业可吸收非全民企业投资入股,办成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试点的范围。各地可选择一些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已列入国家计划而资金有缺口的企业,向本企业内部职工发行股票筹措资金。企业实行内部职工持股要经省一级体改部门批准,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行同股同利。
在总结经验、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搞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上海、深圳两市要有计划地扩大股票上市企业数量;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可根据中央对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赋予的权力,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试验,其发行办法和规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审批。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