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基层一线执法监督员干起,到成长为法治队伍的“多面手”,始终以“立法为基、执法为民、普法润心”的信念躬身力行;她是同事口中的“拼命三娘”、群众心里的贴心“丫蛋儿”,更是新时代消防法治工作者的典型标杆。她就是现任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副处长刘喆。
刘喆出生于1988年4月,2010年6月参加工作,是一名中共党员。从业15年来,刘喆先后荣获吉林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个人、长春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嘉奖5次。
在工作中,刘喆致力于做立法“联络员”,把基层声音刻进法治的“穿针引线”筑基人。消防法治要“活”起来,必须先“沉”下去。刘喆扎根基层执法一线,走遍春城大小社区、企业,记事本写满群众对检查的意见、小微企业对处罚的焦虑、物业对火灾隐患的无奈,这些带着烟火气的“民声”成了立法建议的源头活水。她牵头整理来自一线执法人员和群众的鲜活建议,其中37条被写进有关政策规定。今年,她作为起草小组成员参与制定国家消防救援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该通知推动全国范围内乱检查等问题大幅减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参与起草《吉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完成《长春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填补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的法规缺口。
执法不规范,群众就会对法治失去信任。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刘喆积极参与起草长春市消防执法清单,推动权责透明、用权公开,截至2025年9月初,全市消防监督检查总量同比下降15%。她主动请缨组建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务中心,带领15名法制员进行改革,建立“日督、周巡、月析、季评+每案必核”的包保机制,白天跑现场抽查案卷,晚上抽空研究法律条文,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疑难杂症”。她作为业务骨干牵头研究并推动实施“提级预审”机制,让每一起执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2551件经其办核的案件零复议、零诉讼,指导的对某公司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案被选为全国“以案普法”典型案例。普法不是发传单,是要让法律“活”进百姓生活。刘喆坚信最好的法治宣传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瞄准城市交通“流量入口”,推动长春地铁1、2号线开通两列消防主题专列,车厢里、拉手环、座椅上的消防知识随处可见;协调有关部门,在城市重要交通隧道的龙门架上设置LED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家庭防火简语,日均触达群众50余万人次。刘喆是吉林省的志愿宣讲员,走进全省各地企业车间、校园课堂、乡村大集,用“案例+互动”的方式点对点精准普法120余堂公开课,覆盖群众超10万人次,用真诚和热情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到长春消防,群众有个不成文的习惯,遇到难事点名要找“丫蛋儿”——刘喆。面对产权纠纷引发的消防隐患,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厘清责任;遇到邻里因占用疏散通道争吵,她带着社区网格员上门调解、化解矛盾,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刘喆受理162件信访举报事项100%的满意度背后,是把每个诉求都当成自己事的执着,因此被群众亲切地称呼为“丫蛋儿”。刘喆说,消防法治工作是守护生命的盾牌,它的温度在于让群众感受到被重视、被理解,要让连接我们与群众的桥梁更通畅。(经济日报记者 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