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年底实施

2025-12-02 21:04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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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年底实施

2025年12月02日 21:04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1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即将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表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为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提供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据了解,《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共31条,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明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和违法失信信息的概念,明确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实现协同修复、高效管理、及时共享。

第二部分将违法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列明不同类别违法失信信息包含的具体情形,明确相应的最短公示期和最长公示期。

第三部分规定了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等不同类型违法失信信息申请信用修复需满足的条件,明确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渠道,以及不同类型信用修复申请的办理时限。

第四部分主要对当事人依法注销登记、破产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期间等情形下信用修复作出规定,明确信用修复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同时,对信用修复信息的共享互认、信息查询服务和第三方社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等作出规范。(经济日报记者 孙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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