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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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

2025年11月25日 06:21   来源:经济日报   黄晓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

要理解这一部署的重大意义,需要对我国经济社会所处发展阶段有清醒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预计2025年将达140万亿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位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前列。经济发展已由量的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资源利用方式也应更加集约高效。

土地利用和城镇化高度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2024年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城市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时期,城镇化率年均增速较“十三五”时期有所回落,城镇化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土地利用方式也要发生相应变化。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建设用地增加总体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但与此同时,城市土地利用也积累了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城市存量土地规模大,园区土地利用粗放;一些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有的工商业用地占比大,生态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不足;有些城市“城中村”夹杂其中,空间布局散乱、功能不完善。

为此,应更多关注存量用地盘活挖潜,提高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兼顾合理增量建设用地需求。目前,我国城镇开发边界内70%以上是存量空间。近年来,通过完善闲置存量土地处置政策,大力促进存量土地盘活,有效缓解了新增建设用地压力。“十四五”时期以来,全国累计盘活闲置土地500多万亩。《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对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实行从严管控,“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时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逐步递减。

相应的政策也不断完善。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自然资源部近日审议通过《城市存量空间盘活优化规划指南》,填补了城市存量空间编制规划的技术标准空白。

“十五五”时期,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要坚持严格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导向,健全政策体系,大幅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一是实施建设用地总量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在规划期内分阶段严格控制新增建设规模,形成存量优先利用、增量提质增效的空间开发导向;二是优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新增建设用地优先支持重大项目,鼓励其他项目更多使用存量用地;三是完善土地供应模式和收储机制,结合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生命周期特点,实施弹性供地模式。(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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