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马姝涵
现实中,不少人因信任从业者身份,轻信“内部渠道”“高额回报”的承诺,最终陷入财产受损的骗局。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件,为金融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周某某是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销售代理人,负责客户保单售后服务等工作。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周某某利用其职业身份产生的信任关系,以两种方式实施诈骗:一是虚构“内部理财产品”。她向客户宣称公司有专属内部理财项目,以“投资1万元每月返利100元”“保本高息”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为获取信任,她还通过摄影店伪造保险公司理财凭证,发送给客户作为“投资依据”;同时指导客户通过保单借款套取资金,再将款项转入自己账户。二是编造事由“借款”。她以“银行卡损坏需要周转”“做生意资金短缺”等为由,向客户许诺高额利息借款。周某某先后骗取杨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12人共计274万余元。
2024年7月9日,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今年1月,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7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周某某诈骗违法所得274万余元,责令分别退赔各被害人。
目前,此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职业身份与信任关系实施的金融诈骗案,施骗者精准抓住群众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心理,以“高息回报”“内部渠道”为诱饵设局,最终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
为防范此类骗局,应警惕“熟人+高息”双重陷阱。面对保险代理人、理财顾问等从业者推荐的“专属理财”“内部项目”,切勿仅凭身份背书或熟人关系轻信,牢记“正规金融产品无‘内部专属’,高息承诺往往伴随高风险”。核实信息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若遇到“保本高息”“快速返利”等投资推荐,需通过金融机构官网、线下营业厅等官方途径核实产品真伪,切勿轻信个人提供的凭证;涉及保单借款、资金转账等操作,务必亲自确认,不要将手机、银行卡交与他人掌控。坚守资金安全底线,大额资金往来需留存完整凭证,转账时优先选择金融机构对公账户,警惕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理性看待投资收益,不贪图远超市场正常水平的资金回报,避免因“贪利”陷入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