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斤2元的“病死牛肉”卖40元!典型案例敲响食药安全警钟

2025-11-05 16:03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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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斤2元的“病死牛肉”卖40元!典型案例敲响食药安全警钟

2025年11月05日 16:03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7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披露与保健品、牛肉、中药等相关的食药安全问题,释放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信号。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被告人蔡某某等4人经预谋,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收购、加工、销售因病濒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牛牟利。消费者因购买的牛肉颜色异常、气味变异,通过12345热线举报而案发。

案情显示,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以低于每斤2元的价格,从农户处低价收购上述病牛,再转卖至被告人蔡某某在威宁县私设的屠宰场。蔡某某则雇佣被告人耿某某等4人进行屠宰加工,以低于18元每斤的价格对外销售。被告人雷某某等5人购买后,再以35元至40元每斤的价格对外销售。此外,蔡某某还安排被告人杨某某将总收购价为15.6万元的142头病、死牛运输至贵州省各地,安排被告人陈某某等2人再次加工、销售。

一条“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的跨区域犯罪产业链由此浮现。经查证,蔡某某等人共收购、销售200多头病、死牛,销售金额共计114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51万余元。

经检测,从蔡某某、杨某某等处扣押的牛肉及死牛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牛轮状病毒、牛支原体核酸呈阳性。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系国家卫健委制定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所列的病原菌之一,根据《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属于食源性疾病,可引发急性肠胃炎,损害人体健康。

贵州省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认定,威宁县屠宰加工点查获的死牛和加工成产品的牛均为死因不明。因涉案人员众多、金额较大、案情重大复杂,检察机关应公安机关邀请派员提前介入,针对性提出深挖上下游、确保全链条打击的意见。

2025年7月2日,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蔡某某等26人有期徒刑四年至拘役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一千元不等。一审判决后,杨某某等3人对罚没金额不服提出上诉。9月15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全链条惩治病死牛“产供销”犯罪。据了解,目前,检察机关通过征集线索办理该类案件4件5人,同步向纪委监委移送官方兽医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纪违法线索。因案情重大、复杂,公益诉讼损害范围涉及两个以上区划,行政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

为促进食品安全行业治理,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同向发力,进一步完善畜禽交易市场准入条件、畜禽运输、产地检疫、收购等规定。目前,威宁县在乡镇均设立检疫点,官方兽医对运输耕牛现场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新增设一个大型牛羊鸡屠宰场。为帮助农户减少损失,威宁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制定《威宁县2024年—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大型牲畜因病死亡的给予补助。

检察机关表示,食品从业者要杜绝侥幸心理,依法合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不得生产、运输、销售。消费者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购买肉类食品要到正规商店或农贸市场,主动查验检验检疫合格标志,坚决抵制购入无合法来源、无合格标识、价格异常偏低的肉制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秩序。(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