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25日上午,中国政府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并通过广播正式宣告:“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这一历史性事件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时代价值。
台湾光复是中华民族百年抗争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台湾光复结束了日本对台湾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彻底洗刷了甲午战争以来的民族耻辱。这不仅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关键成果,更是中华民族自近代以来首次完全战胜外来侵略的标志性事件,是中华民族从沉沦走向复兴的转折点。台湾光复捍卫了中国的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重塑了民族尊严,为后续国际地位提升及民族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台湾光复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的成果。抗战期间,两岸同胞团结一心、共御外侮,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取得胜利。台湾光复是这场伟大胜利的直接成果,让两岸同胞共同感受到国家独立与民族解放的荣光。这一历程彰显了两岸中国人民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的不屈精神,为实现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注入了强大动力。
台湾光复开启了台湾命运的新篇章。日本殖民时期,台湾经济、文化被扭曲以服务日本的侵略扩张需求,资源遭掠夺,产业受操控,教育被同化。光复后,台湾重新融入祖国发展体系,中华文化重新成为台湾社会的主流文化,教育、科技与民生事业在祖国支持下稳步发展。从恢复传统节庆到推广中文教育,再到参与祖国经济建设,台湾在各领域实现了与祖国的同频共振,为其后续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台湾光复是中国领土版图重归完整的重大历史事件,既基于“台湾自古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台湾重新回归中国”的法理逻辑。
从光复的历史根据看,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早在三国时期吴人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就留下了关于台湾最早的记述。隋朝政府曾三次派兵到台湾(时称“流求”)。宋元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开始在澎湖、台湾设治,实行行政管辖。1662年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清朝于1684年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1885年升格为行省。1895年,日本政府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但割让领土所依据的《马关条约》是日本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在法理上非法、无效,因此,台湾被日本占据并未改变其作为中国领土的属性。正因如此,中国政府于1941年12月9日发表《对日宣战布告》,宣告“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并宣布将收回台湾、澎湖列岛。所以,台湾光复的实质是恢复中国对台湾的主权。
从光复的法理根据看,《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三个国际法文件,环环相扣,构成三位一体的法理证据链,清晰地表达台湾归还中国的政治共识,这些文件具有不容置疑的国际法效力。
基于此,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受降典礼,完成了台湾在法理和事实上的主权回归。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其作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1971年联大第2758号决议进一步确认和巩固了一个中国原则。以上演变历程清晰地表明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现今,世界上有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183个国家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这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20世纪90年代,岛内“台独”势力公开歪曲二战历史文件、否定台湾回归中国的事实,声称《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只是“政治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甚至妄图用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和约”取代《开罗宣言》等文件,声称日本仅“放弃”台湾,未明确接受方,从而推导出“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
赖清德上台后,更以“终战”取代“抗战胜利”,将光复歪曲为“终战接收”。这些“台独”论述企图从根本上切割海峡两岸的主权连接和历史联系,为其“两岸互不隶属”的“新两国论”寻求法理支撑。今年9月,美国在台协会(AIT)也公然挑战《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声称两文件“属于战时政治宣示,并非具有最终裁定主权之法律条约”,同时坚持“旧金山和约”的“有效性”,为插手台湾问题提供所谓“法理根据”。这些谬论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内容和形式上均符合国际法规范,是合法有效的国际法文件,是台湾回归中国的法律基石。
无论美台如何勾连,任何试图歪曲历史、否定台湾光复历史的行径,均是对二战胜利成果与战后秩序的破坏,注定徒劳无功。面对“台独”分裂与外部干涉,两岸同胞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唯有坚守民族大义,方能实现两岸同胞共创美好未来的愿景。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英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