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作为全民共有的自然遗产,承载着当代及子孙后代的共同福祉。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国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体系,以最严标准守护最美国土。
国家公园法共7章63条,包括总则、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国家公园法为国家公园保护提供了刚性约束,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日前,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孙佑海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表示,国家公园法体现最严格保护,主要包括科学布局、规范设立,严格保护、加强管理,多方参与、全民共享,完善体制、强化保障等方面。
其中,国家公园法规定国家科学规划国家公园总体发展布局,严格国家公园设立条件,合理确定数量和规模;严格设立程序,要求开展基础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做好前期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后设立;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设立国家公园后,对相关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予以整合或者撤销。
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主体,纳入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对此,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要求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明确保护和管理的具体事项;强化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质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吴承忠表示,为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当地居民发展权利问题,依照国家公园法有关要求,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和生态保护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第一、以人民为中心、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原则。
国家公园法明确,在设立国家公园前应当提出原有居民、企业生产生活影响评估和解决方案,明确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对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作出安排;要求指导、支持当地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完善国家公园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原有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经营性服务等。
“通过上述制度设计与具体举措,力争在实现国家公园生态目标的同时,切实维护和促进当地居民的合法发展权益,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居民共享协同发展。”吴承忠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表示,国家公园法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国家公园协同管理机制。如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职责,要求各方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完善日常管理、巡护等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相关工作;明确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
“国家公园使命的特殊性、管理范围的广泛性和管理对象的复杂性,使综合执法成为国家公园体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孙佑海说,国家公园法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公园的综合执法,授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行使对国家公园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同时,对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在国家公园开展禁止的活动,不服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等违法行为,国家公园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并作出了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规定。(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