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作为我国经济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合作既是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也是我国加快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报告指出,2024年,我国坚持对外开放方针,围绕优化互联互通机制、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有序推进各项金融市场改革开放政策措施,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合作取得显著进展。
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及开放、强化梯度式政策支持体系、构建统一透明的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跨境流动通道以及完善国内规制框架五个核心领域,旨在吸引更多外资投入,提升外资利用效率。《行动方案》在机构、市场以及业务三个层面多措并举厚植外资发展沃土,进一步提升外资机构在华经营便利度。在体制机制上更好地对接国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促进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种类,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
2024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版《指引》”),此次法规调整聚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机制的持续优化,重点通过简化业务流程、完善制度框架等举措,着力提升跨境资本流动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相较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新版《指引》在规则标准、核查要求以及合规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修订,为企业跨境投融资行为提供了新的合规框架,着力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024年12月,证监会持续推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优化,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向纵深推进,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互认基金发展注入新动力。一是合理调整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上限。秉持循序渐进、稳步放开的原则,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上限由50%提升至80%。二是允许互认基金的管理人,将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吸引更多国际资管机构参与香港互认基金,扩大基金的覆盖地区和资产类别。三是在香港互认基金类型中增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这有助于给内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选择。《管理规定》的出台,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两地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机会。(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