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8月10日电 (记者靳博)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2018年至2024年,天津市深层地下水水位连续6年回升,累计回升11.8米,深层地下水开采量由1.5亿立方米减至0.42亿立方米,平原区平均地面沉降量由20毫米减至1毫米。
天津市水务部门从“节”“控”“调”“管”4个方面综合施策,全力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推进各业节水,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利用,完成9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动11家公共机构、7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获评国家水效领跑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降至17.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8.1立方米;严控地下水开采,实施2817个村、286.8万农村居民,1684家企事业单位,35万亩农田水源转换,有效扩大地表水供水范围,置换深层地下水,关停深层地下水机井10418眼,对备用、封存、回填机井实行台账管理,坚决杜绝非法用水;做好水源调度,统筹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淡化海水等各类水源,按照优水优用、以供定需原则,合理安排各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大水源调配力度,利用上游河道来水、再生水、外调水等多种水源,通过调换蓄补等手段,每年为生态和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用水提供10亿立方米以上水源保障;严格用水管控,完成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重新划定,强化地下水禁限采管理,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内均未新增取用深层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