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这是对2024年6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的深化举措,进一步彰显了推动流域上下游“共抓大保护”的决心。
当前,我国已有24个省份建立了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然而协同不足、法治保障薄弱、社会参与缺位等瓶颈,依然制约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释放其应有活力,阻碍着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步伐。破解这些瓶颈,还需从多方面发力。
破解协同不足,构建“一盘棋”治理体系。流域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政区,监测标准不一、执法尺度各异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补偿依据认定、责任划分、效果评估缺乏统一标尺。补偿绝非简单的资金转移,其核心在于建立权责利统一的协同治理体系。因此,需要尽快构建“监测—执法—应急”三位一体的标准化、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为补偿提供坚实的“数据底盘”和协同基础,确保补偿协议建立在科学、公正、可操作的基础之上。
补强法治短板,让补偿机制有章可循。尽管《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提供了上位法支撑,但横向补偿的落地仍高度依赖地方政府间的协商谈判。这种模式灵活性有余,但刚性约束不足。补偿标准如何科学量化?资金如何规范筹集、分配与使用?上下游地方政府的具体权责如何规范化?这些问题缺乏细化的法规规章指引,需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细则,将补偿主体行为、资金运作流程、争议解决机制等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只有规则清晰、权责法定,才能确保政策“长牙带电”。
激活社会力量,更多引入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当前,流域保护过度依赖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渠道狭窄、动力不足。生态保护的巨大成本与产业转型的阵痛,需要创新机制设计,有效撬动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加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过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推动市场化交易(如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方式,引导资本流向生态友好型产业,将绿水青山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金山银山。同时,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环保教育、鼓励志愿服务、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培育全社会“生态有价”的共识,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为流域保护注入持久的内生动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姚闯 覃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