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2025-07-05 06:05 来源:经济日报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王炬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2025年07月05日 06:05   来源: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7月4日讯(记者冯其予)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国新办4日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表示,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验,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验成果,是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1年多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此次印发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此次复制推广工作将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让世界共享中国开放的机遇。同时,将国际规则高标准要求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紧密结合,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唐文弘表示,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

  一方面,将开展更广领域试点。密切跟踪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演进的趋势,进一步主动拓展试点对接范围,围绕促进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的发展,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

  另一方面,将开展更深层次试点。推进贸易投资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推动电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聚焦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此外,将开展更大力度试点。用足用好已有试点政策和复制推广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拓展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唐文弘表示,我国还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际规则要求、国内改革需求和经营主体诉求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推进新一批试点试验。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更多“从0到1”的制度突破,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测压力”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