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其中,案例显示,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批案例包括: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周某萍挪用资金案,张某剑强迫交易案,廖某茂合同诈骗案。
其中,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被告人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贿赂5.6亿余元,造成所在公司巨额经济损失;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作为某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收受贿赂608万元并侵占公司财物366万元,严重侵害所在互联网企业权益;周某萍挪用资金案,被告人作为某连锁公司经理,挪用公司资金487万元归个人使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最高法表示,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是民营企业的“蛀虫”,清除这些“蛀虫”,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昭示民营企业的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同样不可侵犯,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例中,张某剑强迫交易案,被告人欺行霸市,强迫多家商户以不合理价格与之交易;廖某茂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通过财务造假实施合同诈骗,导致被害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