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5月27日,易方达、华夏、嘉实等基金公司旗下1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公开发售,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券商以及互联网平台认购相关产品。
在多家基金管理人看来,这标志着全市场迎来了首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也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以来,行业就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优化基金运营模式相关部署的落实迈出的重要一步。
此前,证监会印发的《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
“此次浮动费率产品的推出,是公募基金行业对《方案》的积极响应和迅速落实,也体现了行业对基金收费模式的有益探索。”易方达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浮动费率基金将管理费率与投资者每笔投资的持有时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水平挂钩,注重构建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共担机制,有助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产品投资运作的约束作用,促进形成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的良好生态。
记者注意到,与过往浮动费率产品不同,新一批全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在费率机制上做了重大调整。为降低投资者和销售渠道理解的复杂度,各家管理人均设置了1.2%(基准档)、1.5%(升档)、0.6%(降档)的3档费率水平以及年化跑赢6个百分点、年化跑输3个百分点的业绩考察指标。
传统上,我国公募基金管理费收取以固定费率模式为主,即管理人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为满足投资者多元需求,行业也自发探索推出了部分浮动费率产品,但总体规模和市场影响较小。
与存量浮动费率产品主要挂钩绝对收益等指标略有不同的是,新型浮动管理费率产品以考察相对收益为基础,即通过产品业绩是否明显跑赢其业绩比较基准对管理费率进行升降档。
而新型浮动费率产品在投资运作、销售安排等方面与普通产品保持一致,其核心设计在于管理费率确定方式。与普通产品收取固定费率不同,新型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的收费方式将更加细化,将根据每个投资者、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以及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表现,在投资者赎回时分档收取管理费。
举例来讲,投资者小张购入1只新型浮动管理费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持有一年以后赎回产品时,管理人将会根据产品年化收益水平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计提不同档次的管理费。基本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年化收益水平明显跑输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取得正收益且年化收益显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管理费率。此外,其若在一年以内赎回产品,则不适用分档安排,一律按基准档费率收取管理费。
《方案》还提出,积极支持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创新发展,研究推出更多与基金业绩挂钩、投资者回报绑定、鼓励长期持有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市场人士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类型浮动管理费率产品问世。
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对基金公司管理能力和系统能力提出了全新考验。“与传统固定费率基金不同,浮动费率基金需实时跟踪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收益情况,在赎回、转出或合同终止时精准计算管理费,这要求基金公司具备更精细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与强大的数据处理、计算系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一梅表示,已组织专业团队深入研究浮动费率基金的运作逻辑与合规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基金管理细则与风险控制方案,并在系统建设和团队培训方面做了充足准备。
嘉实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新模式浮动费率基金的推出,通过费率机制创新将产品管理费率与投资者实际回报水平深度挂钩,将进一步强化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形成良性循环。未来,嘉实基金将更进一步发挥“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能力,并强化各方面的运维保障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持续、更良好的回报体验。(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