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消费,关系经济发展,关乎美好生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文件提出,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支持开展电影、体育赛事、图书等下乡活动,推动优质文化产品进农村。
乡村消费正红火。2023年末,乡村常住人口为4.77亿人,堪称庞大的消费群体。今年5月份,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7%和4.1%。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最大引擎,而农村消费增速又决定了其对消费大局的重要性。受益于收入增长、市场拓展、网络普及等,乡村消费市场呈现后发追赶型特征。例如,农村耐用消费品市场尚未饱和,农村居民户均家用汽车、空调等数量明显低于城镇家庭。
消费结构在变化。2023年,全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4%,同比有所下降。这符合食品支出比重伴随收入增长而下降的趋势,表明相较于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速更快。不难发现,农民对智能化、个性类、品质型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在教育、娱乐、医疗、通信等领域。随着消费环境改善、消费渠道完善,越来越多的优质消费品下乡,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受到欢迎。
不过,从人均消费支出看,农村依然远低于城市。原因在于,相比城市,农民收入水平和保障水平不高,影响消费意愿;商品、服务、场景供给不足,难以满足需求;市场少、小、散,一些集市条件差,降低了购物体验。此外,一些地方假冒伪劣商品多,市场环境有待净化,也影响了消费质量。推动乡村消费繁荣,既要遵循扩大消费的一般规律,让人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也要立足农村农民的具体情况,不断释放消费潜力,将其逐步转化为经济增长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