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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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2024年06月04日 14: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讯 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要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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