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这为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目标。
改革极大促进了电力事业发展。2002年,我国正式开启电力市场化改革,重组国有电力资产。改革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形成了多家中央发电企业,以及众多地方、外资、民营发电企业办电的多元化竞争格局。改革极大增强了电力企业活力,提高了电力供给能力,缓解了长期困扰我国发展的电力短缺问题。
2015年,面对市场交易机制缺失、价格关系没有理顺、煤电矛盾突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存在困难等问题,我国继续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煤电上网电价和配售电业务。市场机制发挥了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保障电力供应的作用。
改革需要持续深化。“双碳”目标要求我们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但过程不会一帆风顺。2021年10月,“市场煤”“计划电”的价格机制导致飙涨的煤价无法有效传导至电力终端用户,部分地区电力紧张。近年来,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又出现过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这些现象都与电力生产消费体制机制不合理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