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黑龙江省有关负责人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介绍,2019年、2020年,该省销售的部分农机具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存在虚开发票骗取中央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此他们调整了2019年、2020年享受补贴标准,被收缴部分补贴资金由农机产销企业承担。此举对净化黑龙江农机市场、保障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也给有关企业和购机户以深刻教训。
黑龙江是名副其实的“中华大粮仓”,2021年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1.5%。同时,黑龙江也是全国农机销售的重要市场,2020年中央财政划拨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95亿元,但实施资金高达42亿元,严重超支。据悉,此次黑龙江农机购置骗补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产品达675种,波及280多个生产厂家和2000多家农机经销商。按照规定,这次虚开发票违规行为的主体是农机产销企业,因此产销企业要共同承担责任,但由于没有明确划分产销企业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追缴补贴差额存在一定困难。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200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四项补贴”政策,对我国粮食生产“十八连丰”并高位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我国将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行“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补贴原则,补贴政策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今,有力提升了我国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2020年,我国小麦、水稻和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分别超过95%、85%和90%,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短缺压力,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