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至27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对发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及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举报,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24小时举报电话 :029-8678231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办公室
邮编:710021
电子邮箱:xasrdcjhzw@163.com
(总台央视记者 谭海梅 甘志庆)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