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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法草案二审 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情形可减免资源税

2019年08月23日 11: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资源税法草案昨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同时,草案二审稿保留水资源税有关内容,并作出以下完善:一是规定: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二是增加一款规定: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张雪)

(责任编辑:何欣)

资源税法草案二审 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情形可减免资源税

2019-08-23 11: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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