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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

2018年12月28日 07:24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祝惠春

  编者按 这一年,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不少变化。加大退市力度、并购重组制度不断完善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相继落地;境外资本流入不断增多,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呈现“国际范”;监管部门继续强化稽查执法,营造公平交易环境。为此,经济日报推出“回眸2018·资本市场”系列报道,回顾这一年资本市场发生的变化,敬请关注。

  科创板领衔市场化改革

  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科技创新板块打开了资本市场增量改革的空间,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

  当前,证监会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改革,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据悉,目前证监会正按照“高标准、快推进、稳起步、强功能、控风险、渐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快制定业务规则和配套制度。

  “利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契机,可以考虑对一系列市场基础制度进行大胆改革创新,以适应现代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认为,这将有利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投融资和资源配置三大基础功能。

  2018年,监管层把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各项措施、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措施,同提振信心有机结合,在股债两个市场同时发力,使多项市场化改革措施依次落地。

  股权融资方面,A股市场股指走势震荡,但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常态化没有改变,困扰市场多年的IPO“堰塞湖”现象得到消除。尽管符合条件的IPO企业审核周期由过去3年以上大幅缩短至9个月以内,但是证监会对拟上市企业质量进行全流程审核把控,全年A股IPO过会率并不高,登陆沪深两市的企业数量有100余个。

  债权融资方面,稳妥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发展,丰富债券品种,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评级业务资质,统一评级标准。

  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市场化改革方面,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落地。从基础制度建设方面看,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停复牌新规,对停牌期限和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规范,交易所持续完善尾盘交易机制。在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创造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修订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违法情形和实施程序,新增“五大安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加大退市监管工作力度。2018年以来,长生生物等5家公司被强制退市,金亚科技等3家公司启动了强制退市程序。

  同时,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加速,包括“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按行业实行“分道制”审核,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等,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在面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问题时,监管层多措并举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债力度。地方政府纷纷设立纾困基金,银行、保险等通过信贷或者发行专项产品等给予支持,证券行业成立资管计划对接项目,证券交易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私募基金等市场机构加入纾困队伍,市场得以稳定,风险得以缓解。

  开放节奏加快亮点不少

  一年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显著进展,境外资本流入不断增多、更多期货品种国际化扎实推进,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显示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吸引外资方面,在先后开通“沪港通”“深港通”之后,A股被纳入MSCI、富时指数。“沪港通”“深港通”的每日额度分别扩大了4倍。期货市场在对外开放方面呈现出品种、机构、投资者“三箭齐发”的良好态势。3月26日,我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顺利上市,目前交易和持仓规模稳步增长,功能发挥初步显现。同时,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铁矿石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目前,我国更多期货品种国际化正在扎实推进中。

  制度设计方面,“沪伦通”制度设计出炉。我国首次允许外方在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中占有51%的股份。8月24日,《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符合条件的外商持有境内期货公司的股份可达到51%,3年后股比不受限制。同时,继续鼓励期货公司“走出去”,设立、收购、参股境外期货经营机构,提升跨境服务能力。H股全流通试点顺利实施。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现行QFII、RQFII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作出调整,取消相关资金汇出比例限制、本金锁定期要求,并允许QFII、RQFII对其境内投资实行外汇套保,从而引入更多机构参与,发展外汇市场。同时,上海和深圳两地的QDLP和QDIE试点额度分别增至50亿美元。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外资进一步投资中国市场。

  外资证券期货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实体,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外资控股券商出现,将更成熟更市场化的经验带入国内。“现在外资持有A股总市值大概占整体A股总市值的2%,我们还要加大开放。”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随着境外长期资金进入A股渠道的陆续拓展,有利于提升外资对A股的参与度、认知度和认可度。

  下一步,监管部门正认真研究和解决境外投资者关切和需求,持续完善跨境交易制度,优化互联互通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完成QFII制度规则修订工作,便利境外长期资金扩大A股配置。加快推出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境内金融期货等避险工具的举措,逐步满足机构投资者风险管理方面的需求。此外,监管部门也将根据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和开放的需要,协调推进停复牌、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最佳实践接轨。(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祝惠春)

(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