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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 明确利用微信赌博属于“开设赌场”

2018年12月25日 19:4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 李万祥)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作为第20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网上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

  指导案例102号《付宣豪、黄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明确“DNS劫持”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达到后果严重程度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明确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指导案例104号《李森、何利民、张锋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明确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

  近年来,利用微信群赌博的案件屡见不鲜,危害严重。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和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或者设定的赌博规则“抢红包”等,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都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介绍,从2014年1月到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审结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一共1866件,生效判决人数3263人。全国法院审结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120件,生效判决人数146人。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于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法院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2971件,生效判决人数5734人。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就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三个新型网络犯罪起草制定司法解释,预计在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