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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金融开放与风险防范“两手硬”

2018年04月19日 06:27   来源:经济日报   □ 祝惠春

  新一轮改革开放,加大金融业开放成为重中之重。理论上说,一个与世界更加互联互通的市场,市场参与者会更多元化,会增加外部风险的传递速度,也给金融监管带来更严峻的挑战。因此,有人不免担心,金融业开放会不会影响金融安全?

  其实,大可不必有此担心。金融是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关键产业。如果金融系统的效率得不到提高,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将受到严重拖累。这才是中国金融安全和稳定的最大威胁。在开放中竞争,将促使我国金融业优化和壮大,有利于打造更富有效率、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体系。可以说,扩大金融开放,是基于我国发展需要的战略选择。

  同时,开放只是影响金融安全的一个因素。金融开放程度高的国家,并不必然金融安全程度低,反之亦然。我们既要扩大开放,又要维护好国家金融安全,金融开放和风险防范并重。金融开放的步骤是稳妥的,还要控制风险,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权。

  正如央行行长易纲所言,这一轮的开放措施是在评估各项条件已成熟、监管已到位、数据已到位后才推进的。从根本上说,中国金融对外开放保持着自主、渐进和可控的原则。

  当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完成。金融监管体制重塑,也为防风险夯实了制度基础。新的监管体制,强调统一监管、监管姓监、管监分离、功能监管、社会价值等新理念,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进一步加强,市场硬约束强化,各种金融关系更规范化和透明化。

  “打扫屋子好请客”,这些变化初见成效。比如,将建设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系统,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抓紧出台一系列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等,这些“先手棋”也都为防风险夯实了监管基础。

  金融开放不是放弃监管,放宽不意味不要监管。相反,外资机构准入或开展业务时,要按照相关法律和内资机构一样接受审慎监管。我国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遵循3个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要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目前,我国正在加强基于国际标准的宏观审慎监管,与70多个国家建立“联合监管国际沟通机制”。也就是说,外资金融机构也得在央行审慎监管体系下运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推动金融业扩大开放,高质量发展,将是伟大的转变,也是惊险的跳跃。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风险主动权,通过扩大开放,中国金融业将会更强大,资本市场将会更发达。(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祝惠春)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