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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2017年审结企业破产案6257件

2018年03月06日 21:3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李万祥)破产是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产业质效的重要法治途径。最高人民法院6日通报了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2017年人民法院审结破产上诉案件153件,经审查后指令受理、审理的案件53件,占比为34.6%。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企业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9542件,同比上升68.4%;审结6257件,同比上升73.7%。

  据了解,人民法院建立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在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由2015年初5家增至97家。通过健全破产案件审判组织,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自2016年8月1日开通,截至2017年2月底,访问量达1.33亿人次,公开文书21745篇,法官平台案件总量达21762件。

  当天,最高法院还发布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及10个典型案例。全国法院破产10大典型案例分别是: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清算案,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重整案,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庄吉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