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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

2017年12月07日 19:4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记者董碧娟)财政部今天发布通知,决定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为河北、山西、内蒙古、广东、四川、宁夏、新疆,试点单位包括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大学、天津大学。

  财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和单位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编码规则、数据标准,构建财政电子票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体系,促进财政电子票据顺畅流转、安全传输、规范使用、便捷查询,达到提效和便民的双目标。

  据了解,传统纸质财政票据印制成本高、开具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不便于监督检查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严重制约了网络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模式在政府性收费中应用。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解决当前财政票据监管存在的机制性问题,亟需推进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2017年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以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

  据介绍,首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包括北京、黑龙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贵州、云南、湖南、重庆、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大学。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