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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为全球最大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2016年10月10日 07: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李万祥

  “开放 动态 透明 便民”,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首先看到这八个字。在搜索栏里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等信息,轻点鼠标,就能获得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相关判决文书。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的目标,引领司法改革的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以裁判文书公开带动审判公开、司法公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据统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已超2000万篇,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早在2009年,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裁判文书上网。目前,“文书上网”已经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和办案法官全覆盖。

  今年10月1日起,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以及已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文书等各类裁判文书都已搬到网上晒。

  “对于不公开的裁判文书,除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外,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的理由。”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说,裁判文书公开还被纳入各级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以提高公开的及时性。

  “裁判文书公开是对法官业务水平的公开检验,文书全面公开后质量优劣一目了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认为,此举对法官的业务水平和促进司法公正方面起到很好的倒逼作用。苏泽林表示,希望裁判文书公开能够成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品牌,成为展现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的一张名片。

  司法活动中,有的当事人认为“打官司不是什么好事”,对诉讼事项羞于启齿,或者担心公开后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并不希望将跟自己有关的裁决文书公之于众。

  “当事人对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提出异议并有正当理由,法院要及时撤回已上网的裁判文书。”北京朝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宝贵认为,建立事后纠错机制,有助于更正裁判文书公开过程中的错误。

  “此次修订通过明确不予公开情形、采用隐名处理、删除有关信息等三项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了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最高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说。

  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也明确不予公开的边界,但是“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也将做隐名处理后公开。

  “隐名处理的方式,就是在公布裁判文书的同时,通过对特殊案件类型的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隐名处理来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李亮说,这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裁判文书不是‘一上了之’,而应服务至上、用户导向。海量的裁判文书为建立司法裁判大数据库提供了巨大空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

  作为一名经常上网查询裁判文书的律师,吕红兵建议,应进一步优化关键词检索系统,让检索更便捷、让目标更精准。如按照以案由为主要索引、配置以相关关键词的方法进行。而所谓案由,正是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种类,也可以说是案件关联性最强的要素。

  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化和拓展裁判文书资源的应用,已成为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迫切问题。2010年,浙江高院开发了案件信息数据分析系统,搭建以数据运算利用为核心的应用平台,把单个案件联系起来,探寻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公开不仅仅是‘看得见’。现在,检索裁判文书很方便,但形成的结果都是简单的描述,缺乏多元分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认为,挖掘利用裁判文书数据库,公开还有进一步推广的空间。(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