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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转账对冲洗钱成“黑钱”洗白主要渠道 资深玩家曝数字货币交易灰色地带

2018年08月14日 07:09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杜晓 实习生 付紫璇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持续受到关注,与此同时,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

  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在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说,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轻松绕开银行,实现资金跨境流转。与此同时,数字货币洗钱也是潜在威胁——用各种虚拟币作为中介,先将汇款人所在地的法币转为代币,再在收款端将代币转为收款人所在地的法定货币,在事实上完成跨境支付。

  对于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而言,利用数字货币洗钱已经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威胁。《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灰色交易借助数字货币

  “币圈一天,人间一年”。币圈,是数字货币玩家组成的圈子。

  今年年初,数字货币行情大跌,币圈的许多资深玩家纷纷将手中的数字货币抛售、套现,已经入圈两年的江铭就是其中之一。

  “1月份是套现高峰期,行情到现在还没缓过来,而且市面上的山寨币也越来越多。”尽管如此,江铭并不打算退出币圈。

  江铭告诉记者,洗钱是数字货币价格支撑的一大支柱,是存在于暗网的交易。只要存在洗钱需求,数字货币的价格就一定会回升。况且,币圈本身有点像灰色地带,有时候圈子越乱,钱就越好赚。

  有的币圈微博博主甚至公开声称,“币圈最大的一个实际商业价值,就是方便洗钱”。

  币圈“有点乱”几乎成为共识,但乱象不止于此。

  尽管很少参与数字货币交易,但朱诚对币圈的关注已持续多年。

  “虽然空气币、传销币可以用来洗钱,但它们本身也存在问题,很多就是为了坑钱。”朱诚向记者列举了空气币和传销币的特点,“传销币通过拉人头得收益,没有合约地址,也没有固定总量,一般通过独立的App软件进行交易;空气币通常是提前开发好的,白皮书存在明显的问题,没有落地的实体支持,更没有公开开源进度”。

  朱诚的说法得到了某数字资产交易所客服人员的证实,“一些币自身没有价值,没有其他项目支撑,只靠币本身在赚钱,这样的98%都是空气币”。

  “有些灰色地带的交易都会通过比特币进行,这也是比特币价格没有崩溃的原因。”江铭向记者透露。

  但在币圈内部,对此也存在不同的声音。

  “数字货币说到底就是一堆加密的代码,只有得到认可才会产生价值,得不到认可就没有价值。只要不是为了圈钱而发行的币,就和股票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投资。”活跃在区块链交流QQ群的一名币圈玩家告诉记者,“与黄金白银类似,刚开始缺少在洗钱方面的监管。但是现在很多大的交易所已经上线数字货币了,洗钱没有以前那么容易。”

  数字货币洗钱花样不少

  数字货币是如何成为洗钱工具,甚至沦为某些币圈玩家口中的“洗钱神器”?

  记者联系到币圈里一名小有名气的微博博主,在他看来,“利用数字货币洗钱靠的无非就是匿名转账和对冲洗钱”。

  据介绍,匿名和去中心化是数字货币的两个主要特性。不同于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为典型代表的数字货币是实际交换的媒介,依据特定算法并通过计算产生,但没有发行机构。区块链是一个存在于非安全环境中的分布式数据储存系统,其目的在于实现去中心化。去中心化免去了可信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却也使得数字货币在理论上可以用来洗钱。通过在一国购买数字货币将法币转换为代币,再在另一国将代币分散兑换为该国法币,避开监管,跨境转移汇款得以实现,灰色地带的“黑钱”在这一过程中被洗白。

  “代币不是通过智能合约发布的,并且没有上任何数字货币的正规交易平台,大部分通过项目方自建的平台交易。因此,代币可以随意兑换成其他的货币,这实际上也突破了外汇管理规定。”朱诚说。

  在江铭看来,数字货币的跨国交易导致了监管困难,为洗钱提供了土壤。

  苏艾是一名区块链从业者,他把数字货币洗钱看作是逃税。

  “举个例子,我带很多现金去国外就需要缴纳很高的税,但是如果我购买成数字货币,到了国外把它们卖掉,就可以逃掉这个税。”苏艾解释说,“买一个比特币需要4万多元人民币,只需要较少的币量就可以洗干净较多的‘黑钱’。”

  利用数字货币洗钱的案件亦层出不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黑民终第27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许某通过在乐酷达公司注册的账号,利用“OKcoin”交易平台,分34笔购买比特币553.0346个,并同时进行提币业务,先后分4笔将购买的553.0346个比特币全部提出平台,转移到比特币钱包,后在澳门地下钱庄将比特币卖出。

  交易平台监管存在漏洞

  2017年9月4日,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首次代币发行正式定性为“非法融资行为”。随后,“比特币中国”宣布自9月30日起关闭交易平台,不再接受新用户的注册。9月16日,火币网、OKCoin币行宣布将停止所有关于虚拟货币的交易业务。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至此进入寒冬。

  记者以币圈玩家的身份在多家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发现,交易平台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法币交易和币币交易,前者是将法币充值或提现数字货币钱包,后者则是以数字货币钱包中的虚拟货币为中介进行交易。

  若想完成法币交易,则必须通过不同等级的身份认证。

  以某家于2017年在香港成立的交易平台为例,其将实名认证分为两个等级,通过第一个等级需要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通过第二个等级则需要上传相关的证件照片,并等待人工审核。记者填写了化名和一个并不存在的身份证号码便成功通过第一等级的实名认证,这意味着只要数字货币钱包里有币,记者就可以进行币币交易。

  据客服人员介绍,“第一等级可交易,第二等级可提币提现”。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交易平台的充值、提现均通过QQ群完成。在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后,用户需要进入一个QQ群,根据群里详细的C2C交易、币币交易和充提币流程,用户需主动添加“官方认证的承兑商”QQ号,获取打款地址并完成后续的购买操作。

  另一家全球知名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实名认证分为三个等级,级别一需要身份证,级别二需要人脸识别,级别三需要视频识别。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数字货币的充值不一定通过法币交易,还存在其他渠道,可以通过其他平台实现。

  当记者进一步追问具体事项时,客服人员表示并不清楚,让记者“询问其他平台”。

  一名币圈玩家分析认为,也就是说,用户有机会绕开最高等级的实名认证,通过交易平台之间充币、提币的操作将数字货币分散转移,为洗钱提供了机会。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业内专家剖析怎样破解数字货币监管难题

  利用数字货币洗钱,已经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共同面临的一大问题。

  究竟该如何应对利用数字货币洗钱?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利用数字货币洗钱比较隐蔽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向记者回顾了数字货币的诞生历程:比特币的出现不只是为了货币发行,而是确实产生了一种全新的货币,但更重要的是,比特币产生了一个交易体系。比特币最初的使用者大多数是灰色地带的交易者,在诸如贩毒、黑客、洗钱等灰色交易领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后来才逐渐成为公众广泛关注和应用的对象。

  数字货币具有匿名和去中心化的特性,亦存在较大风险。

  “数字货币面临两方面的风险。第一是技术层面,数字货币依赖于区块链技术和一个系统,这就会使其遭受安全冲击,比如计算机系统的黑客攻击,我们在这个过程中看到过很多实际问题。”尹振涛说。

  2017年5月,名为WannaCry的比特币勒索病毒在全球爆发,波及超过70个国家的网络,病毒感染者被要求支付比特币赎金以换得文件解锁。

  尹振涛认为,数字货币的另一个风险是信用风险问题。因为数字货币交易存在中间商,这些中间商不同于现实中的组织。现实中的组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数字货币的中间商是在网络上的,风险更大。

  “比如在国内买比特币,然后再去国际市场上任意兑换成其他货币,这就突破了外汇管理规定。时间短、效率高、成本低、易于躲避监管的特性使数字货币成为洗钱利器。相比于传统手段洗钱,通过数字货币技术洗钱更加便捷,同时比较隐蔽,容易躲过金融监管。”尹振涛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数字货币具有匿名性、快捷性和不可撤销性,加上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高流通性,因此很多不法分子将数字货币作为新型洗钱渠道。而且,通过数字货币洗钱有很多种不同的实现方式,总体而言,新型洗钱方式被发现、查处的几率比以往更低,很多国家还没有有效地打击数字货币洗钱的手段和技术。这些因素导致不法分子更青睐这种洗钱方式。

  利用数字货币洗钱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利用数字货币洗钱主要违反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中专门规定了洗钱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都构成洗钱罪,应予追诉。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洗钱,根据其洗钱的具体方式来判断,可能属于前述的一种或者多种行为。”赵占领说。

  投机和炒作维持比特币价格

  正因如此,数字货币的兴起、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给传统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

  “因为有了新的技术,金融和科技相结合,完全不同于对传统金融的监管。从理论上讲,挑战是巨大的,灰色交易地带看不见、看不透、找不着。我们的监管机构是中心化的,而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我们监管机构是这种中心的组织,而区块链是一种平台化的组织。”尹振涛说。

  目前,国内关于虚拟货币的规定主要有两个。2013年,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对比特币风险作出重要提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公告,称首次代币发行是未经批准非法融资行为。

  “这是两个最重要的规定,目前我国禁止了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尹振涛向记者解释,“同时,我国还禁止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就是禁止支付机构为比特币提供支付渠道。除此之外,目前没有太多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管理。”

  对于一些数字货币玩家称“洗钱是维持比特币价格的一大支柱”的观点,尹振涛回应称,最初比特币的价格上涨与其在洗钱领域的广泛应用价值有很大的关系,但在现阶段,投机和炒作才是维持比特币价格的最大可能。

  赵占领认为,利用数字货币洗钱,其手段多样。比如,可能采用技术手段,将资金转入加密货币系统,然后再部署各种转账地址,导致难以查询其交易路径。也就是说,技术进步推动的洗钱从行为上越来越难以被侦测与阻止,加之具有跨地域性,全球应对机制的缺失更加剧了这种局面。

  保证数字货币交易可追踪

  严峻的形势呼唤金融监管变革。

  “区块链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系统’,可以用于登记和发行数字化资产、产权凭证、积分等,并以点对点的方式进行转账、支付和交易。”尹振涛认为,“区块链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从技术的角度看,既然区块链可以用于洗钱,那么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反洗钱。这一逻辑是成立的,而这也是我所倡导的监管科技的重要方法之一。”

  “对于数字货币金融监管而言,第一点是要明确法律定位。目前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是一种虚拟资产还是虚拟货币仍不明确。其次,现有配套政策的效果不明显,尽管名义上已经禁止了首次代币发行和数字货币的交易,但是事实上却未完全禁止。禁止首次代币发行跟比特币反洗钱之间的关系并不十分紧密,但是对币币交易作出了一定限制,可能对洗钱产生了一定约束,但目前效果尚不明显。最后,需要引入科技手段,用先进的科技手段监管金融领域的高科技交易。”尹振涛说。

  赵占领认为,对于洗钱行为,可以通过数字货币的方式进行追踪,保证数字货币的可追踪是全球范围内应对洗钱犯罪的关键。同时,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洗钱的行为很多是通过交易所进行,因此,应该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建立更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交易所切实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充分履行反洗钱的义务以及发现洗钱行为后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