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首页 > 证券频道 > 股市要闻 > 正文
 
41家公司跻身全面股改第26批 股改方案大扫描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3月27日 07:14
张 歆


    上实联合 10送3+资产注入

    上实联合600607  唯一非流通股股东SHANGHAI INDUSTRIAL YKB LIMITED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即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YKB支付的3.0股股票的对价,YKB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9879603股股票。

     YKB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并遵守法定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上实控股旗下附属企业持有的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股权适时和采用市场公允价格转让或注入公司,该项资产转让或注入公司时,需通过公司、上实控股及相关各方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

    金花股份折合10送2.8

    金花股份600080  以现有流通股本9984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28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8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在法定禁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常林股份 10送2.8

    常林股份600710  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8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承诺。

    隆源双登 10送2.8

    隆源双登000835  五家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7560000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分别作出相关法定承诺: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时代科技折合10送2.02

    时代科技000611  以现有流通股本7548152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2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02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除法定承诺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和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还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1、时代集团公司将承继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时代科技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鉴于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时代集团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审批及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果时代科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前,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时代科技股权事宜取得国资委的批准,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投赞成票。

    保荐意见:根据时代科技股票截至2006年3月6日前的3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3.56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价(3.06元)作为估计值,则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需要向每股流通股支付的股份数量为0.163股。定向转增股本与送股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对应关系。经测算,向流通股股东以104.2的比例定向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获送2.02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执行的上述对价安排,高于非流通股流通权价值所对应的流通股获送股数。

    美达股份折合10送2

    美达股份000782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27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619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保荐意见:若采用送股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则理论上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4股。考虑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与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商议,在理论对价的基础上,上浮一定的比例来执行对价安排,即实际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较每10股获送1.4股的理论测算值高42.86%。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在无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将获得相当于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36.19%的股份(该等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可上市流通),其拥有的美达股份的权益将相应增加25%,方案实施后,原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实施前的37.28%上升到44.74%。

1,2,3,4
 
来源:证券日报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 电话:010—83512266-8089、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