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总结前几年改革的经验,在今后的改革中必须正确处理破和立的关系,切实注意以下各点:一、要大力加强国家对各项经济活动的间接控制能力,并同这方面能力的加强相适应,确定国家减少直接控制微观经济活动的范围、程度和步骤。要在继续搞活企业的同时,积极加强和完善间接控制的制度和办法。二、在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中,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减少行政手段的运用,但必要的行政手段始终是不可缺少的。正是为了将来减少行政手段的运用,在新旧经济体制更替的一定时期内还要加强必要的行政手段,以保证改革有秩序地进行。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把更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法律成为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工作,坚决改变目前这方面同改革不相适应的状况,力争在“七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逐步使各项经济活动都能有法可依,并且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要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改革中还可能出现某些问题和风险,加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全局观念,作好克服困难的思想准备。从根本上说,改革必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蓬勃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实际利益,但也不能企求每项改革都能立竿见影地给每个人带来好处,因为改革的效益往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实践才能充分表现出来。把这些道理向人民讲清楚,对改革的顺利推进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58)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和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部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七五”期间,必须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继续落实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着重克服平均主义的弊端,同时防止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以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统筹安排,开辟多种渠道,努力做好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到一九九○年全国居民的平均实际消费水平要比一九八五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要进一步有所缩小。
(59)“七五”期间,必须在继续增加日用必需品生产的同时,努力增加肉、禽、蛋、奶、水产品、水果、方便食品和各种饮料的供应,增加各类织品、中高档服装及其配套产品的供应,增加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名牌自行车、成套家具等用品的供应。同时,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城乡住宅建设。在增加人民物品消费的同时,要大量增设商业和服务业网点,努力开辟和扩大各类生活服务项目,发展各种文化娱乐事业。要在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效率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职工休假制度。
(60)要把改善生活环境作为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七五”期间,应当进一步加强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道路、交通和电话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使人民生活更加便利。要加强对空气、水域、土壤污染和噪音等公害的监测和防治,加强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预防,注意环境保护,特别要使重点城市和旅游区的环境有显著改善。要在做好城市和乡镇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园林、绿化,逐步为人民创造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劳动环境。
(61)必须坚定不移地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同时进一步发展卫生保健事业,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七五”期间,进入婚育年龄的人口处于高峰,一定要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力争五年内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二点五左右。要大力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妇幼保健。要深入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群众卫生运动,显著改善广大城乡的卫生状况。要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增加医疗保健设施,完善城乡三级医疗保健网,扩大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加强防病治病工作,普及营养保健常识和卫生知识。
(62)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新情况,认真研究和建立形式多样、项目不同、标准有别的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逐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与外资企业职工的各种保险制度,特别是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城乡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要抓紧研究,进行试点,逐步实施。这是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安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应从我国当前的国情国力出发,实行的范围、项目和标准不可超越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担能力。社会保障资金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合理负担,以企业和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承担为主,改变过去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办法。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养老金的标准,要根据不同经济形式的特点分别规定,有所差别。在逐步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要继续发扬我国家庭、亲友和邻里间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
(63)逐步改进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和社会救济工作。各级政府要统一规划各项福利事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和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兴办本单位职工需要的集体福利事业。要积极增加儿童活动中心、养老院、休养所、疗养院等社会福利设施,以低费或免费向儿童、老人、伤残者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要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妥善解决盲聋哑残人员的劳动、生活和教育问题。要设立社会救济基金,对城乡低收入户给以适当帮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优抚救济工作要从单纯生活救济转变为既保障救济对象的生活,又注意扶持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工作。
(64)社会保障工作要坚持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的改革方向。社会保障机构要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工作统一管起来,制订规划,综合协调。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会涉及许多复杂问题,同时需要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相配合。因此,在“七五”期间,只能首先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然后再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
团结起来,为胜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6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认为,第七个五年计划是动员全国人民专心致志地进行体制改革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和平发展计划。和平和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任务。我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世界和平的对外方针。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也就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强。我国第七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必将在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幸福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同时对维护世界的和平和稳定作出新的贡献。我们一定要充分依靠全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团结奋斗来保证“七五”计划的实现,同时热切地期望和欢迎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同我们加强合作。
(66)“七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必将为和平统一祖国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中共中央希望,全国各族人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一切热爱祖国的炎黄子孙,都来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67)我们的目标是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任何时候也不能动摇的根本政治原则。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社会生产力;二、坚决打击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和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制止和取缔一切败坏社会风气的丑恶现象,反对各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对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为改革和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反对和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和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奋发图强、致力四化的献身精神。这是保证我们的事业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思想条件和群众条件。与此同时,必须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法制教育,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68)进一步搞好整党,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实现整个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切实改进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胜利完成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重要保证。必须通过对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的切实整顿,增强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加强党的纪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克服官僚主义,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争取尽快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进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的年富力强的人才,大胆地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成为胸怀全局、奋发有为的实干家。要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少讲空话,多干实事,不图虚名,不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揭露和克服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特别要克己奉公,身体力行,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作出表率,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69)富有光荣传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要认真搞好精简整编和部队的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加强自身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努力巩固国防,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为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实现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关心军队的建设,妥善安排军队转业干部和离休退休干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7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广大干部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一切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人士,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兢兢业业,谦虚谨慎,埋头苦干,为胜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的第七个五年计划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