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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2022年06月27日 09: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江西宜春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 包春燕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话题。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为主线,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宜春市市场监管局连续3年在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名列前茅;2021年,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受到国务院食安委表彰,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党政同责更加有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宜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深入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专题调研督导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把握食品安全治理的“时”与“势”,创新思路,强化担当,务求实效。

  宜春市在江西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事项、纳入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年度必研议题,将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中办、国办联合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后,宜春市迅速抓好落实,由政府“一把手”担任食安委主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宜春市市场监管局立刻行动,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市本级及10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在党委、政府的高位推动下,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党政同责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1年度,宜春市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773万元,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262.9万元,用于保障风险监管、抽检检测、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等事项。同时强化能力建设,全市已建成86个达标基层食品安全办,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班等一系列举措,提升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服务发展更加用心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如同一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的多台自动售货设备,仅需在住所地市监部门办理一个证照即可,解决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重复办理证照问题。同时,规范管理方式,坚持“疏堵结合、区分对待、分类整治”的原则,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加强食品流动摊位摊点管理。另外,该局推进产业发展,深化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绿色有机示范县创建。

  2021年度,宜春市共备案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32家,自动售货设备288台;宜春中心城区共规范摊位摊点1117个;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县)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7个;“两品一标”认证总数达814个,名列江西省第一位;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约26.93万公顷,宜春大米、靖安白茶、宜丰蜂蜜入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袁州茶油”“高安腐竹”荣登地理标志产品百强榜。

  共建共治更加动情

  一是完善社会共治平台。组织宜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开展第四届食品安全公众行活动,对10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督查。组织有关专家、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消费者代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等,对大米、餐饮具、包装饮用水、保健食品、水产品等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沟通、早预警、早处置。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人士、家长、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对“网红餐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随机抽查,系列视频在网络平台累计播放量超50万次,网络总播放量120万次。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系列活动,2021年以来,共接收快检样品1170余批次。

  二是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强基础,守底线”行动,运用一张总体态势图、一份作战计划表、一个动态排行榜、一本亲情联络册的“四个一”模式,改善校园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补齐校园食品安全短板,预防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倡文明树新风”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评选,共评出示范单位108家。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提升现有小作坊集中示范加工区建设,2021年,宜春市新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154家,争取市财政奖补131万元。开展第二届宜春市“十佳食品安全卫士”评选,评选向监管一线倾斜。

  案件查处更加有效

  一是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加强不合格食品抽检报告核查,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方面,推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办案、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模式,查处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食品违法案件,坚决惩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围绕投诉举报、不合格报告核查、案件协查、监督检查4个要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督导。将办案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执法人员培训,配齐配强食品监管岗位业务人员,鼓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去年以来,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结食品类违法案件1071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取得新型监管模式下的良好效果。

  (作者为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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