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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优化市场准入工作大力培育个体工商户

2022年03月17日 10:5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优化市场准入工作大力培育个体工商户

  □ 黄小军

  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坚持把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举全系统之力推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全省市场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22年2月,云南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5.17万户,同比增长12.42%,较2021年底净增4.2万户。

  积极实施便利举措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牵头实施“优化市场准入工作”和“培育个体工商户”便利举措。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2021年7月1日以来,改革惠及新设市场主体数占比48.52%,接近一半的新设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部23项事项“跨省通办”“全国通办”,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77个工作时以内,让企业开办更加便捷;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会同云南省税务局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拓展适用范围至所有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原45天压缩至20天,简易注销数量已占同期注销总量的47.59%;进一步健全个体工商户培育机制,发挥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准入服务,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形成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规则,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抓好政策支持,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完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更加普惠、更加易得、更加可及、更加持续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个转企”工程,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减免费用负担、加强金融扶持、强化公共服务,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扫清障碍,逐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注重竞争监管效能提升,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协同保护格局,服务云南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能力提升。

  市场主体持续稳步增长

  据悉,自《意见》实施以来,云南省市场主体总量持续稳步增长,成效初步显现。截至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0.97万户,年增长12.7%,超额完成年增长11%的目标任务,超全国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增速较快,较2020年底净增35.87万户,总数达317.21万户,同比增长12.75%,超额完成增长10%的任务。截至2022年2月,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5.17万户,同比增长12.42%。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筹备建立市场主体倍增监测网络平台,多维度归集整合数据,形成全省市场主体大数据库,实现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另外,将积极把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接入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及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确保相关政策全方位贯通、有效落实落地;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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