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创造更好环境

2022-02-24 07:30 来源:人民日报

  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不仅要让谈判药品进医保“能报销”,而且还得在医院“有药开”。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还需在畅通药品进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上多下功夫

  近年来,医保谈判在更好满足人们基本用药需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了更多高性价比的药品,相关新闻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比如,治疗罕见病脊髓性肌萎缩症的特效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价格曾高达70万元一针,经过两轮9次谈判,去年以3.3万元的价格进入医保目录。在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通过谈判,新增67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等用药需求,涉及21个临床组别,平均降价幅度达61.7%。

  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不仅要让谈判药品进医保“能报销”,而且还得在医院“有药开”。从现有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看,还存在医院配备使用比例偏低甚至患者“开不到药”的情况。究其原因,既有具体利益的考量,也有机制不畅的掣肘。比如,部分药品企业因价低量少而影响生产积极性,一些医疗机构因药占比、药品使用数量等考核指标及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因素,缺乏动力推动谈判药品落地。此外,医保预算管理也让医疗机构对价格大幅下降却仍不便宜的谈判药品“敬而远之”。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还需在畅通药品进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上多下功夫。

  完善考核评价激励。医保谈判之后,关键是督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去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医保部门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卫生健康部门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落实好这些要求,需要加强动态管理,科学分析考核指标对谈判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影响,及时修订不太合理的指标。

  强化医保政策牵引。发挥医保战略购买指挥棒作用,一方面要调动医疗机构配置使用积极性,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完善谈判药品单独支付政策,逐步将更多谈判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范围。另一方面,要为谈判药品进医疗机构畅通渠道。2021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双通道”政策,谈判药品通过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进行供应保障。此外,还可打通医院门诊和住院两条渠道。线上渠道也不应忽视,应在优化线上审核的基础上,推进谈判药品“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

  促进药品研发生产。谈判药品落地,还要在确保药品回款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调动生产企业积极性。我国14亿多人口的医疗健康需求,给了医保谈判以销量换低价的底气。一些地方在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试行带量谈判,也是有益探索。此外,还应通过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支持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研发创新,鼓励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快创新产品审评审批,促进新药好药尽快上市,以竞争促“专利悬崖”效应显现,推动谈判药品保供、降价。

  通过谈判让性价比最优的药品进医保,只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第一步,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针对性措施,共同为谈判药品落地创造良好环境,才能让广大患者有更多的获得感。

  (作者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施晓娟)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医药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中经搜索

为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创造更好环境

2022年02月24日 07:30   来源:人民日报   谢 茹

  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不仅要让谈判药品进医保“能报销”,而且还得在医院“有药开”。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还需在畅通药品进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上多下功夫

  近年来,医保谈判在更好满足人们基本用药需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了更多高性价比的药品,相关新闻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比如,治疗罕见病脊髓性肌萎缩症的特效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价格曾高达70万元一针,经过两轮9次谈判,去年以3.3万元的价格进入医保目录。在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通过谈判,新增67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等用药需求,涉及21个临床组别,平均降价幅度达61.7%。

  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不仅要让谈判药品进医保“能报销”,而且还得在医院“有药开”。从现有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看,还存在医院配备使用比例偏低甚至患者“开不到药”的情况。究其原因,既有具体利益的考量,也有机制不畅的掣肘。比如,部分药品企业因价低量少而影响生产积极性,一些医疗机构因药占比、药品使用数量等考核指标及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因素,缺乏动力推动谈判药品落地。此外,医保预算管理也让医疗机构对价格大幅下降却仍不便宜的谈判药品“敬而远之”。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还需在畅通药品进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上多下功夫。

  完善考核评价激励。医保谈判之后,关键是督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去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医保部门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卫生健康部门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落实好这些要求,需要加强动态管理,科学分析考核指标对谈判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影响,及时修订不太合理的指标。

  强化医保政策牵引。发挥医保战略购买指挥棒作用,一方面要调动医疗机构配置使用积极性,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完善谈判药品单独支付政策,逐步将更多谈判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范围。另一方面,要为谈判药品进医疗机构畅通渠道。2021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双通道”政策,谈判药品通过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进行供应保障。此外,还可打通医院门诊和住院两条渠道。线上渠道也不应忽视,应在优化线上审核的基础上,推进谈判药品“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

  促进药品研发生产。谈判药品落地,还要在确保药品回款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调动生产企业积极性。我国14亿多人口的医疗健康需求,给了医保谈判以销量换低价的底气。一些地方在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试行带量谈判,也是有益探索。此外,还应通过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支持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研发创新,鼓励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快创新产品审评审批,促进新药好药尽快上市,以竞争促“专利悬崖”效应显现,推动谈判药品保供、降价。

  通过谈判让性价比最优的药品进医保,只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第一步,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针对性措施,共同为谈判药品落地创造良好环境,才能让广大患者有更多的获得感。

  (作者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施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