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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塑封海鲜 可以“身份”不全?

2017年01月02日 08:25   来源:北京晨报   郭丹

  超市:散装食品标签可不全 律师:不符合规定消费者可举报

  有消费者反映,在城乡超市小屯店购买的塑封冷冻海鲜,回家发现只有价签,却不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怀疑是三无产品。该超市回应,该海鲜属散装而非预包装食品。日前,北京晨报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却发现同类商品均有齐全的产品信息。丰台食药监局表示,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制作在包装材料中的食品。律师称,该消费者所购塑封食品属于预包装食品,明显不符合规定。

  消费者:袋装海鲜只有一张价签

  “包装袋上什么信息都没有,只有超市贴的价签,看着真叫人不放心。”市民魏先生向记者讲述,前不久,他在城乡超市小屯店购买冷冻海参和扇贝各一袋,回家后妻子翻看包装后,怀疑他图便宜买了三无食品。一头雾水的魏先生仔细一看才发现,海鲜包装袋上没有食品“身份”信息,只有超市张贴的价签,“一般食品上都应标明这些信息啊,这样随便贴个标签就可以卖给消费者吗?”对此,他产生质疑。记者看到,在边框印花的两个塑封包装中,分别装有四只扇贝和十余只海参。记者拿起包装观察发现,除了包装袋左上角张贴的价签外,袋子上未印有任何产品信息。海参价签上只显示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生产商信息及价格,并无消费者在超市常见的诸如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信息。而扇贝的价签上则连生产商信息都没有。

  超市:这是散装食品 标签可不全

  日前,记者来到城乡超市小屯店,在冷冻食品区内,找到了魏先生购买的扇贝和海参。记者看到该海鲜所在冰柜中所有海鲜均为塑封包装,且样式完全统一。记者随机拿起不同种类的海鲜观察,发现袋子外面也同样未印有任何标识。记者注意到,并非所有都贴有标签。“你先挑哪袋,再给你打价签。”该区域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柜台的商品需称重销售。

  随后,记者找到该超市食品负责人申先生,他未对此回应。采购部的李先生称,从厂家进货时,就带有塑封包装,“但需要超市单独按袋称重,所以属于散装食品。可以不具备消费者质疑的食品信息,只有预包装食品和定型包装食品才需要。”记者向海参的生产商“北京龙达永胜水产品有限公司”求证,但遗憾的是,记者连续拨打几十次,包装上显示的电话号码一直无法接通。

  走访:大超市塑封食品标签信息齐全

  塑封冷冻食品真的不需要食品信息?记者走访了家乐福、物美、乐天玛特和新世界多家超市调查。在这些超市中,记者未发现同款海鲜出售,但塑封包装食品未存在食品信息不全的情况。在家乐福方庄店和崇文门新世界超市的冷冻区,记者看到有类似的袋装冷冻海鲜,但除了价签外,包装上还贴有完整的食品信息,包括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等一应俱全。

  在乐天玛特国瑞购物中心店和蒲黄榆物美超市中,记者发现出售中的散装海鲜,均为块状展示在冰柜中,无塑封包装包裹,可供消费者自行挑选质量、大小、数量后再装袋称重。而超市中其他类塑封商品中,均张贴有一张具备齐全信息的标签。一位超市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预包装食品上必须标签齐全,那种可任意挑选再装袋的是散装食品,这种可以打印超市的价签。”但其表示,散装食品的价签上也应印有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律师:标签信息不全消费者可举报

  何为预包装食品?记者从丰台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工作人员表示,如遇到标签信息不全的情况,消费者可向食药监举报。

  北京求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立新认为,根据照片来看,魏先生所购的袋装海鲜显然属于预包装食品,并非像超市所说的散装食品。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中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包括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九项信息。“城乡超市张贴的标签信息不全,消费者可向食药监部门举报。”(郭丹)

(责任编辑:杨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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