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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食药监:60家食品交易市场完成风险分级评定

2016年10月14日 10:3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据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合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发力精准监管。根据《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规范(试行)》规定,近日,丰台区食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工作,截至目前,新发地、岳各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60家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已全部完成风险分级,初步实现了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

  据悉,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药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交易市场经营的食品种类、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评定的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定位为A、B、C、D四级。我区60家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中,A级2家,B级39家,C级13,D级6家,其中我区五大批发市场全部纳入D级进行高风险监管,B级和C级多分布于辖区市场较多的南苑乡、花乡、新村等地区。

  为确保分级工作科学合理,区食药监局科所联动,多次展开现场调研论证,并组织评审人员召开风险分级培训视频会,系统了解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风险分级相关工作内容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风险分级系统操作流程,确保了风险分级工作的客观准确。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最终目的所在;也是提高监管效能和提升监管“靶向性”的有效措施。区食药监部门推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风险分级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交易市场的风险等级,具体量化巡检次数和内容,可以有效的避免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撒胡椒面”、“一刀切”式监管,集中执法力量有的放矢的进行精准监管。下一步,区食药监局将对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随机抽查,对风险分级监管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根据国家《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由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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