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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拟继续实施注册管理

2015年04月20日 14: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记者 刘潇潇)自今日起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审议意见稿中提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适用于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三审稿提出,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作规定。一直以来,我国对这类食品按药品实行注册管理,截至目前共批准69个肠内营养制剂的药品批准文号。2013年,国家卫计委颁布了此类食品的国家标准,将其纳入食品范畴。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这类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安全性要求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建议对其继续实行注册管理,避免行程监管缺失。国家卫计委提出,这类食品按普通食品依标准管理即可。

  人大法委会综合以上意见,在三审稿中指出,为保障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膳食安全,对这类食品维持现行的注册管理做法是必要的。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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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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