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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06月19日 12:04   来源:中国警察网   

  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脚步从未停歇——

  2013年9月,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特大生产、销售病死肉系列案件,摧毁一跨7省区犯罪网络,案值9000余万元。

  2013年12月,辽宁大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破获王某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易瑞沙”等抗癌假药案,销售网络涉及17个省区市,案值2000余万元。

  2014年4月10日,广州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成功捣毁宝芝堂药业公司涉嫌制售伪劣药品案,查获各类品牌的伪劣外用药膏20余万只,半成品1.6万公斤,以及非法添加物质、生产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一大批,案值3000余万元。

  2014年4月17日,江西余江县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非法屠宰、销售病死猪肉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案值3000余万元。

  平安,既是治国者的宏大理想,也是老百姓的朴实追求;“舌尖上的安全”,实属民生中细小琐碎的柴米油盐,更关乎百姓的福祉。

  6月10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北京出席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时强调:“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标本兼治、长抓不懈。要让德治和法治两个‘车轮’同时转起来,促进社会共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重拳出击,合力共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近年来,针对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突出的形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保健食品“打四非”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整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违法犯罪。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工作意见。公安部加强指挥调度,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实地推进,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强力牵引,总结提炼案件侦办技战法及时推广,全力推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走向深入,先后集中发起了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肉制品、乳制品犯罪破案会战和打击毒胶囊、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犯罪等破案会战,在全国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人民战争。

  据统计,仅2013年全国共侦破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3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万余名,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发生,有力维护了百姓餐桌安全和药品安全,全年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成效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但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一些领域假冒伪劣、违法犯罪问题还很严重,这既有产业基础、监管能力薄弱的问题,也有法治失序、道德失范的问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即至,也决非一日之功,需要标本兼治、内外兼修,依靠道德、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合力共治。

  重源头治理,促部门协作

  江苏省泰州市以开展“无四黑”社区创建为抓手,努力从源头上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目前,全市共有1503个社区创建成“无四黑社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调整充实一批办案骨干力量,成立了一支近10人的破案攻坚的专业队伍。

  河南省唐河县公安局曾在2013年全国“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被公安部评为成绩突出集体。唐河县公安局8名精兵强将,分2个专案组,与盐业局稽查大队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使用无碘盐、工业盐的小作坊、肉食品加工点、小吃店在进货方面采取“零(散)、小(量)、隐(蔽)”等逃避打击的手段,采取奖励举报等方式,广辟线索来源,对查获的假冒食盐,迅速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对提取物品送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为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提供有力地技术保障。

  在多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工作中,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从源头打起,形成了打击整治的工作合力,也提升了公安机关打防管控一体化的工作水平。

  当前,受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特定阶段影响,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一些不法企业唯利是图,甚至部分知名食品生产厂家、大型超市、正规医疗机构参与其中,特别是在近年来公安机关和食药监部门持续不断的打击下,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

  对此,各级公安机关始终绷紧保卫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与食药监部门紧密配合,大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建立了线索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查办、联合督办、联合发布信息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针对一些传统重点领域犯罪根治难度大、多反复、易反弹的特点,坚持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和行政主管部门源头治理、日常监管双管齐下,积极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防范、遏制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成本低、惩处力度不够是此类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存在鉴定检测、定性量刑、证据规格等认识不一致的办案难题。

  打击食药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关键。为解决好打击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打击成效和推动源头治理,公安部结合办案实际,主动提出意见,会同最高检、最高法推动出台打击食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文件,下发了依法严厉打击地沟油犯罪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配合检法研究打击假药犯罪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为打击破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执法协作、解决鉴定检测等办案难题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各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提升打击食药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山西、上海、福建、江西、山东、甘肃、陕西等地公安机关先后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出台加强“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在省级层面建立有力的制度保障从组织机构、经费保障、法律支撑等方面破解难题,不断提升打击效能。

  各地公安机关治安、经侦、刑侦、技侦、网安等警种同步上案、协同作战,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连创佳绩。目前,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已形成“整体谋划、分步推进、深度打击、有效治理”的工作模式,被评选为中央国家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工作法,相关案例入选中组部科学发展观最新典型案例教材。

  为广辟案件线索来源,公安部开通了“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加强警民联动,目前粉丝已达1150余万,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政法机构微博。同时,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成效,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公安部连续2年组织全国36个城市开展成果集中展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严惩重处食药犯罪的浓厚氛围,更好的推进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力量

  近年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呈现长链条、跨区域趋势,出现了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等新问题。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涉及质监、农业、工商等多个部门,在行刑衔接机制上还存在一些不顺畅,而且侦破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专业性要求更强,所以,在全国建立一个从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覆盖全国的专业刑事侦查力量显得尤为必要。

  3月28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目前我国正筹划在国家层面成立一个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强化转业打击力量,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刑事侦查指导协调工作。这是我国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猖獗而采取的对策,将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实现更有效的打击。

  据了解,目前,辽宁、河北、山东、重庆等17个省区市设立了专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部门,有的成立专职侦查总队,有的在治安部门加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牌子,增加打击力量,目前专门侦查力量已有3000余人。

  为进一步打击食品药品犯罪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探索积极有力高效的打击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的打处能力和水平,各地注重对案件侦查人员的执法培训,江苏、安徽、河南、贵州等地先后举办培训班,结合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新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邀请行政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检法部门专家授课。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与辽宁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食品药品管理系建立日常联系点,定期对一线侦查人员进行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培训,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辽宁省食药侦总队在全省食药侦系统组织开展了理论调研活动,并择选优秀论文17篇编辑印制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系统理论调研论文汇编》。

  2014年6月7日,山东省公安厅举办了打击食品犯罪和涉案食品检验鉴定培训班,邀请了检察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有关专家进行了授课,系统讲解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规格、涉案食品检材提取和送检规范、打击食品犯罪工作思路和方法等。

  铁拳出击,部门联动,从源治理,集中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这一仗,用实际行动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产生强大震慑,交出了安全“民生答卷”,进一步确保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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