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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官司对市场没影响 王老吉:只是争取应有权益

2013年12月21日 14:57   来源:羊城晚报    刘勇 陆志霖

  王老吉加多宝广告语之争昨日一审宣判,加多宝被判赔偿广药集团1081万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加多宝昨日发布声明称,已立即依法提起了上诉(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加多宝在声明中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是客观事实的真实表达,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并称广告也履行了全部刊播审批和手续报备,严格做到形式合法和内容真实,经得起任何公平正义的司法审查。

  加多宝称,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官司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加多宝仍然占据凉茶领导者的地位。

  “在客观事实面前,二审加多宝也有翻盘机会。”加多宝方面援引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的观点指出,虽然广州中院此前支持了广药的诉中禁令,一审又支持广药的诉讼请求,但是并不表示二审会维持一审的判决。

  对于昨日一审判决的结果,广药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兼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矛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药只是为保护民族品牌做了应该做的事,在法律上争取应有的权益。

  而对于加多宝公司的上诉表示,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医药集团委托代理人曾赟认为,本案为反不正当竞争案,权利客体为王老吉品牌与商标,权利稳定,广药拥有品牌及商标是铁一般的事实,并且,纵观广州中院的判决,其事实充分,适用法律明确,是一份经得起推敲的判决。(记者刘勇 陆志霖)

(责任编辑:杨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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