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自带蛋糕西餐厅加收15元 涉嫌“霸王条款”

2013年05月23日 15:48   来源:新闻晚报   

  市民于小姐昨天向本报反映,中午时分,他们一行六人约好至汾阳路上的Madison西餐厅就餐为朋友庆祝生日,于小姐自己带了蛋糕。刚进餐厅,就被服务员告知自带蛋糕要收取15元/位的蛋糕费,他们只好到旁边的餐厅去吃。餐厅经理对此回应称,收费是为了减少顾客自带行为,因为一旦顾客食物中毒,将很难分清是餐厅食物还是自带食物的问题。但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教授李磊却指出,该费用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涉嫌“霸王条款”。 

  餐厅:收费是出于安全考虑 

  “收蛋糕费主要是为了减少自带蛋糕情况的发生。”昨天下午,Madison餐厅经理Sam回应:“万一顾客自带蛋糕食用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说不清楚是餐厅的问题还是自带蛋糕的问题了;如果每位顾客都自带蛋糕,就会降低餐厅的利润。”Sam进一步解释,收取蛋糕费并非为了赚钱,“我们餐厅一共800多平方米,就算100个人带蛋糕,我们也只收到1500元,是很小的一部分。 ”餐厅方面还强调,顾客入店时,餐厅已尽到告知义务,给顾客自由选择的权利,并非事后收费。 

  少数西餐厅收取蛋糕费 

  记者昨天随机调查了市中心多家中高端西餐厅,发现九家餐厅中有一家收费,一家视人数而定,一家拒绝自带蛋糕。 

  Goga、ElEFante、御席公馆西餐厅、Dakota、Aura、ElPatio等餐厅均不收蛋糕费;BellaNapoli餐厅工作人员表示,五六人以下就餐不收蛋糕费,若是20多位顾客都自带蛋糕,则要按相应比例收取;Le Saleya餐厅则明确表示带一个蛋糕收费150元,不限人数。 

  FOSSETTE Vino &Cibo Ital-iano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门店明确规定不能自带蛋糕和饮品入内,不存在蛋糕费一说。“如果只是切蛋糕不吃的话,是可以的,也不收费,但如果切完还在店里吃,那就不行了。 ” 

  律师:涉嫌“霸王条款” 

  蛋糕费是否合理?记者昨日致电12358物价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餐厅里提供的酒水、服务、菜肴等并不列入政府定价范围,蛋糕费和此前听说的开瓶费相似,物价部门没有明确规定。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金培华则表示,商家收取蛋糕费前需提前告知,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后自主选择,如果消费者不愿意,不能强制其消费。金培华表示:“巧立名目收费显然不利于企业经营,一方面可能会影响顾客体验,另一方面其口碑也会造成影响。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教授李磊指出,餐厅提前告知也并不代表收费合理。 “如果是担心顾客食物中毒以后,分不清餐厅责任还是自带食物的责任,实际上是明显的有罪推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实际上侵犯了顾客的公平交易权,涉嫌“霸王条款”。(记者 滕芙勤 报道)

(责任编辑:佟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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