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多个夜市 大排档涉嫌违规卖凉菜

2013年05月16日 08:47   来源:北京日报   鲁畅

  进入五月中旬,北京的夜晚温度适宜,不少学校和小区周边的夜市大排档开始热闹起来了。今年4月1日,《北京市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夜市大排档禁售凉菜。但昨晚记者走访人民大学、北京大学附近十家小饭馆后发现,凉菜仍旧照常供应,饭店老板表示对新规“不知情”。

  “坐里面,坐外面?吃点什么?”昨晚9点,万泉河路的路边大排档生意红火,只要有人路过,伙计就会热情招呼。马路另一侧,三四家饭馆把十几套桌子椅子支到了门口,里里外外不下百余食客。

  记者发现,这几家餐馆仍旧经营着拌海带丝、豆腐丝、芹菜腐竹、拍黄瓜等不同品种的凉菜,摆在饭馆门口的显眼处,上面半罩着一层保鲜膜。“可以单点,可以拼盘,自己盛就行。”在一家烤翅店,饭馆的服务员忙着上菜,凉菜售卖已经成了“自助”。

  这几家饭馆的大排档从6点就开始营业,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这段时间内,这些凉菜都暴露在外。按照相关规定,凉菜作为特别许可项目,需要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备注栏里予以列明。但即使夜市大排档所依托门店经许可后能够经营凉菜,按照规定,凉菜也不能摆在室外大排档直接销售。

  “菜单里是没有凉菜的,夏天才开始做,周围饭馆都有凉菜,我这要没有客人不就都跑了么?”一家大排档老板解释说。根据今年4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该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制作凉菜,应当做到有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冷冻设备。但这家饭馆的凉菜却是在室外“即时加工”,随做随卖,和规定要求相差甚远。

  北京市公共卫生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餐馆能否经营凉菜,取决于餐饮企业的生产条件。“饭店的后厨必须有一个五平方米以上的凉菜间。具备条件的商户提出申请以后,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会去审批。”该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对于餐饮服务者超范围经营凉菜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市民可以拨打12320并转接当地卫生监督所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实习生 鲁畅)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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