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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设最低消费被指助长浪费 商务部将清理规范

2013年02月08日 09: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针对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饭店、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最低消费直接推升了过度消费,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导致“被迫浪费”,应当取消。 

  设置最低消费属不公平条款 

  最低消费由来已久。邱建国认为,饭店、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实际上是一种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属于不公平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近日,北京市消协在对该市20家中高档饭店调查时发现,有14家明确表示包间有最低消费,金额在800元至3000元,其中有的饭店在人均最低消费300元的基础上,再加收10%服务费。 

  邱建国说,包间实行最低消费,几乎成了餐饮界的“行规”,这就和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很类似了。 

  助长浪费,相关部门应进行干预 

  邱建国说,生活中,有时候是消费者到了餐厅,才被告知包间实行最低消费。如果消费者人数不多、消费有限,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离开吧,辛辛苦苦赶过来,换地方的话时间花费不起;留下来就餐,又花不了那么多钱,心有不甘。最终,通常是消费者作出让步,为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只能被迫多点菜、点贵菜,造成浪费就不可避免了。 

  眼下,由于公务餐、商务餐通常都到包间进行,“花公家的钱,个人感觉不到疼”,这就进一步推助越来越多的餐厅倾向设置最低消费,以至“最低”的标准越来越高、浪费越来越大。普通老百姓想找到合适的餐厅包间,越来越难了。 

  邱建国认为,遏制餐厅最低消费,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干预并制止餐厅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餐饮经营者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为整个社会形成适度消费的良好风气积极作为。他还提出,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节约、科学的外出就餐习惯;要坚决铲除铺张浪费的公款吃喝之风。对许多包间来说,一旦没了公款的支撑,无论最低消费有多“低”,也不会有人去消费。 

  2月7日电 (记者王珂)商务部、国家旅游局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全国餐饮行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活动进行工作部署。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会上表示,将清理规范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相关收费。 

  据悉,商务部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和研究该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佟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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